如今,最火的一个行业是经营古董艺术品拍卖的拍卖行,单品拍价冲入亿元时代,其营业额连年翻番,获取的暴利令人惊异。 然而,最容易让人上当受骗的也是这个行业,而且上当受骗后,别说向其索赔,你想退货都很难,因为这行业持有一道法律授予的“免责牌”。 必须承认,改革开放后,古董艺术品的拍卖为促进中国文化市场的繁荣、为文物的保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时至今日,也应当看到很多不良之徒大钻相关法规的空子,已把一个本该公开、公正的拍卖平台,变成了疯狂欺诈、洗钱、行贿、避税、贪污,甚至是骗贷的舞台。记者采访大量业内人士和相关案件,探得拍卖场内外种种暗箱操作的黑幕。
拍卖槌敲出离奇案 收藏家怒告拍卖行
郝惊雷是位收藏家,书画收藏20年,具有相当的鉴赏力。郝惊雷还曾干过拍卖行,拍卖槌下的猫腻儿难以骗过他的眼睛。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位行家,去年5月,在嘉德春季拍卖会上,他说他睁着眼被人蒙骗了一把——三幅书画作品:《乾隆时期状元王文治行书手卷一幅》《方士庶沧海秋波图一幅》《顾文渊、蔡远等合作的山水画册一册》。预展时郝惊雷多次审视这三幅拍品,厅内光线较暗,看不出有什么毛病。他想其作者有的名头不大,鲜为人知,造假分子一般不会伪造他们的作品;再看同场竞拍者多是国内有名的行家,有的还是国家级专家,若是伪作的话,不至于大家全都看不出来吧?而且那《拍卖图录》中还特别注明1994号拍品《方士庶沧海秋波图》是“真迹无疑”。于是拍场上他与别人争啊争,最终以20万元拿下这三幅拍品。 不想拍品到手后,郝惊雷将画拿到自然光下一看,发现事情不妙,画上有个地方让人起疑,他想这别再是复印的印刷品?郝惊雷立刻要求退拍,说损失一些费用也认头,但中国的拍卖公司,拍品一旦取走,极少有退拍的可能,何况拍方中国嘉德国际拍卖公司坚称这三幅拍品绝非印刷品。 为跟拍卖行较真,郝惊雷将三幅拍品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申请鉴定,来自故宫和荣宝斋的三位专家鉴定后,认为其中那幅画册一时还说不准,结论待定,其余两幅拍品皆非真迹。郝惊雷又请精通书画复印技术的专家予以鉴定,经高倍显微镜检查,印刷专家告诉郝惊雷:“三幅拍品皆为高仿真印刷品。” 郝惊雷火了,一怒之下将大名鼎鼎的中国嘉德国际拍卖公司告上法庭,不仅要求退拍,而且索赔20万元。郝惊雷对本报记者说:“你若弄个临摹的赝品来蒙我,这事或许也就算了,怪咱眼力不济。你拿印刷品坑人,与艺术毫不沾边儿,这性质就变了,我岂能善罢甘休?” 记者采访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中国没有法定的、专做书画艺术品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法庭只能选择一个能让原告和被告皆能接受的部门——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负责鉴定三幅拍品是否印刷品?鉴定结果按规定本月月底即可出台。 然而,即使鉴定结果认定三幅拍品就是印刷品,郝惊雷是否就能告得倒嘉德拍卖行? 《拍卖法》第六十一条中有这样一句话:“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拍卖行及其委托人一般全都声明不负责标的真伪和瑕疵,拍品预展在那儿,是否竞拍是你买家自己的事。如此一来,很多在拍卖场上买了赝品的人,只能忍气吞声,因有这道特殊的法条保护那做过“声明”的拍卖行和委托人。北京一位为两家拍卖行担当着法律顾问的律师对记者说,2009年,一位苏姓女收藏家,在翰海拍卖公司举办的拍卖会上,以253万元拍走吴冠中名为《池塘》的油画。事后听人说那是赝品,苏女士费尽周折,将拍品请吴冠中过目。吴冠中阅后,提笔在画上写上“伪作”两字。但即使如此,北京高院终审仍判苏女士败诉,法律依据就是《拍卖法》第六十一条中那段“在拍卖前声明”,即可“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文字。记者觉得这话有点别扭,拍卖的宗旨不就是公开、公正和公平吗?怎么变得像赌场?买家不仅要赌拍品的经济价值,还要赌拍品的真伪? 而郝惊雷这回却抓住了嘉德的一个把柄。嘉德印制的《拍卖图录》里,特别注明了1994号拍品《方士庶沧海秋波图》是真迹。郝惊雷说,这不是诈骗是什么?《拍卖法》保护你,别忘了还有《刑法》里“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的美术作品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的规定呢,一旦鉴定出三幅拍品皆为印刷品,此案就不再是简单的商业纠纷,而是涉嫌诈骗的刑事案,还管你有什么“声明”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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