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文化产业需规避产业化陷阱
    2009-09-28    作者:武洁    来源:燕赵晚报

    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是继钢铁、汽车、纺织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出台的又一个重要的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9月27日《人民日报》)

    相比看得见、摸得着的GDP,文化的确只能算是一项软实力。不过,一个民族要想具备起码的自信,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上获得认同与尊重,仅仅是经济强大,仅仅是赚钱有术,的确还远远不够。有没有拿得出手并具备世界影响力的文化,是否拥有令世人钦佩仰慕的文化精神境界,要比GDP数据更有说服力。从这个角度来看,文化产业专项规划的通过,文化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无疑充分体现出国家对文化的重视,从相对单一的经济视角到更多关注文化,这一调整自然值得期待。
    不过,假如认为文化产业振兴计划的提出,便意味着文化事业将迎来春天,文化的繁荣也将指日可待,恐怕还是过早乐观。文化与经济之间毕竟有着重大差异,二者的运行逻辑与方式,当然更不可完全同日而语。假如把发展经济产业的成功办法依样画葫芦照搬到文化上来,也极有可能闹出张冠李戴的笑话来。
    尤其是当文化被戴上产业的帽子,被寄予产业化发展的诸多期待时,文化是否会因为产业定位而误入歧途,倒是需要警惕。不难设想,既然是产业,当然要追求产值,更少不了要拿利润来说话。当文化不得不背负起产业化的重担,甚至不得不以获取利润的多少来评判成功与否时,恐怕难免要剑走偏锋,甚至不可避免与文化的本质与内涵背道而驰。在这方面,我们其实并非没有先例。住房产业化使得房价绝尘而去;教育产业化导致教育费用高涨,教育质量急剧下降。这些行业产业化的误区与弊端至少不应在文化产业振兴中老调重弹。无论如何,假如文化产业的结果是文化高消费,文化贵族化,甚至是普通公众彻底与文化无缘的话,那么,无论产值再高,利润再大,这样的文化产业其实难言振兴。
    作家有钱未必是坏事,文化工作者获得市场的认同也合乎情理,但是,假如文化完全成为向钱看的产业,伟大的作品也将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真要振兴文化产业,或许更应首先从规避产业化陷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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