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我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心情是很郁闷的:6月2日,在超市买东西,因为超市停止供应塑料袋,只得不情愿地掏钱买了一个,节省着用,塞得满满的拎回家;6月3日,没有吸取前一天的教训,像往常一样去医院为老父亲配药,医院更绝:塑料袋你想买它还不卖!最后只得狼狈不堪地把一堆瓶子、袋子用手捧回家;这两次经历一下子唤起了我身上新闻工作者的热情,6月4日,我索性暗地里做了一回社会调查,可一上午下来,竟没有在家门口的一条小街上讨到一只免费塑料袋! 国家的“限塑令”已经执行快一周了。从个人的微观体验来看,我认为这条法规至少在上海的中心城区执行得相当有力,大大超出了我的预期。这使我不由想起在一年前上海开始实行的中心城区禁止机动车鸣笛的地方法规,应该说在它推出之前,我一点也不看好它的前景,甚至已经十分主观地在为它流产之后作反思了。可是我后来不得不认错:大街上绝大多数机动车都能够安静地行驶。当然,那些挂着各式各样警灯的汽车除外。 在中国迈向民主法治的道路上,“老百姓素质”始终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在我们的许多政府官员眼睛里,中国老百姓一向法治意识薄弱,社会公德缺乏。比方说去年新推出的主动纳税申报制度,之所以执行不利,当然是国人依法纳税观念淡薄;再如垃圾分类、废旧电池等有毒垃圾回收困难,当然是国人保护环境的头脑欠缺……总之,中国的问题,根源在“老百姓素质”太差。 的确,在有些官员看来,“老百姓素质”中的所有问题他们都看到了。但他们惟独没有看到的,是他们自己的“素质”。这其实是一种永恒的人性:很少有人会认为自己是素质低的,可是当权力缺乏有力的监督时,判断素质高低的标准就变成了权力本身。多年以前我在外地一个乡镇采访时遇到过一个税务干部,到了吃饭时间,他在一家饭店热情地招待我。席间他一直在抱怨农村税费征缴的困难,酒足饭饱之后我客套说我来付钱,被他严辞拒绝:到了我们这里,哪有这种事情!可是直到店老板诚惶诚恐、满脸堆笑地把我们这两个他眼里的“大人物”送出大门以后,我到底也没见到这位税务干部付账。微醺中的他唤来税务所的公车,在送我回住处的路上还在一个劲地向我感叹:“你看人家外国老百姓,依法纳税的意识多强!我们这里的老百姓……唉!”不用说,他心目中的“人家外国”自然是西方发达国家。在那一刻,我心里也泛起一阵强烈的感慨:要是在“人家外国”,你这样的“公仆”怕是早就被“素质高”的老百姓给炒掉了! 回到“限塑令”和一年前的“禁鸣令”,从现在的执行情况来看,老百姓的素质是不低的,至少比我们有些政府官员想象的要高得多。尤其是“限塑令”,不仅说明了老百姓的法治意识,而且他们的社会公德也不差。我至今都没有看到有因为商店不再免费供应塑料袋而与商家争执骂娘的不讲理的消费者,这就充分说明老百姓是充分理解、认可和拥护政府的环保举措的。 我进一步认为,“禁鸣令”也好,“限塑令”也好,它们开了个好头。但任何好的法律制度,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直至它们成为全社会根深蒂固的共同信念和规范,一定不会一帆风顺。其中最有可能的风险,首先来自掌握权力的政府乃至其它强势特权团体。对于没有权力的小老百姓而言,不管他素质是高还是低,社会上到处有管着他的人,因而他无论如何也出格不到哪里去。可对于大权在握、甚至这种权力缺乏必要监督的部门和人来说,就是另一种情况了。 如果大街上带有警灯的汽车不再有令不止,我们就不怕整个城市的“禁鸣令”执行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