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漫游费借机涨价为何可笑
    2008-02-28    常亮    来源:江南时报

  可笑在本来是想通过听证会等途径把漫游费降下来,让消费者得实惠的措施,还没有正式实施呢,却竟然成了电信企业借机涨价的借口。
  3月1日起,手机漫游费将执行下调后的新标准。而由于电信企业在一些地方推出的实际漫游资费原本是低于新标准的,因此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昨日发文,严禁电信企业借新标准实施之机,抬高这部分价格(据2月26日《中经网》)。

  从3月1日起,国内5亿多手机用户漫游时将按照主叫上限降至0.6元/分钟,被叫上限调整为0.4元/分钟的新标准,拨打国内长途则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新标准还没有到实施日期,两部委却下发了“严禁手机漫游费借机涨价”的通知文件。看到这个发文,笔者第一感觉是太可笑了。可笑在本来是想通过听证会等途径把漫游费降下来,让消费者得实惠的措施,还没有正式实施呢,却竟然成了电信企业借机涨价的借口,成了合法保护电信企业垄断高收费的保护伞,与手机漫游费调整的初衷竟然背道而驰。这样的执政能力、管理能力、行政能力、行政效率值得质疑。
  回顾手机漫游费听证会,本来是让利于消费者的,结果却把考虑移动对固定电话企业的冲击放在首位,成了如何保护电信企业的听证会。本来听证会就可以决定下来的,而听证会后两部委又召开了一些征求意见会议。无论广大消费者对“先入为主”的两套方案如何有意见,如何反对,最终还是基本采纳了第二套方案。果不其然,出现了一些电信企业不但漫游费不降反而要提高的情况。
  这最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两部委确定的漫游费新标准是高的,是有利于电信企业而不利于消费者的。二是漫游费还有下降的空间,起码现在一些电信企业比新标准还低的优惠套餐是有赢利的。
  更加令人发笑的是,两部委发文中表示,电信企业如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新标准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延后执行时间,但执行新标准的最迟时限不能超过今年5月1日零时。笔者不相信,改一个计费系统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假如是让电信企业提高收费标准,计费系统一定几天就修改过来了。令人不解的是,两部委为何对电信企业言听计从、如此袒护?
  总之,这次漫游费标准下调虽然反反复复,看似非常民主、公开,其实屁股还是坐在了垄断企业一边,总体来说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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