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对待职工一样对待流通股股东
    2008-01-22    皮海洲    来源:新京报
  接连发生的两件事把中石化推上了风口浪尖。一是中石化系统目前正在酝酿工资普涨,目前大致方案已经确定,人均涨薪320元;二是中石化旗下的两家子公司S上石化和S仪化在1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第二次推出的股改方案再次遭到流通股股东的否决。
  撇开目前市场上对中石化系统工资普涨的是非不谈,中石化给职工普涨工资,这表明了中石化对职工利益的重视。毕竟在此之前,中石化还在张口向国务院申请补贴;毕竟作为垄断企业的中石化,其职工收入在全国的排行来说是名列前茅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石化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轻视。早在2006年11月8日,中石化在S上石化和S仪化第一次股改时推出的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股票的股改方案就遭到了流通股股东的否决。但就是这样一个已被否决的对价方案,在2007年12月17日再次被抛出。这不仅表明了中石化对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不尊重,也表明中石化在与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争锋中“寸步不让”。
  股改对价的确定是两大类股东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而在S上石化和S仪化两家公司的股改中,中石化丝毫不给流通股股东以还价的机会,这显然是不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中石化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时,要对股东负责,对国资负责,要投资者理解中石化的难处,甚至表示中石化并没有什么钱;可为何在给职工普涨工资时,就不需要对股东负责、对国资负责,就不存在没有什么钱的问题了呢?
  作为一家企业来说,关心自己的职工是应该的。不过,企业同样也应该要对自己的中小股东负责,也需要真心实意地关心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待职工与股东的问题上,企业不应厚此薄彼。特别是对于中石化来说,对于目前发生的这两件事情,人们更有理由要求中石化要拿出对待职工的态度来对待流通股股东,若能如此,S上石化和S仪化摘去“股改困难户”的帽子也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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