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意见》:又一把反腐利剑
    2007-07-13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闻看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10种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具体意见。网民认为,这是对中纪委八项禁令的延续,是一次党纪与国法的对接,如果说中纪委的八项禁令和“30天大限”是“反腐惊雷”,那么“两高”的《意见》就是反腐“疾风暴雨”的催化剂,是反腐的又一把利剑。

  网友观点

  ●腐败分子贪污受贿的形式日益多样,司法机关应不断研究新形势,查漏补缺,使腐败分子无空子可钻。
  ●党纪、国法是制度层面的约束,要想真正筑牢反腐防线,还要加强纪检、执法等执行层面的工作。
  ●关于受贿罪的司法解释要与时俱进,目前受贿的行为和方式,神仙都难想到,岂止10种?另外,严格执法也是一个重点,即使能将所有的受贿方式都包括进去,人为判断因素也将严重影响立案和量刑的准确性。
  ●最有效的措施其实是鼓励举报揭发。腐败分子及其亲属最害怕的不是执法者,而是揭发人。知情人今天不揭发,今后也有可能揭发,威慑力很强。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