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问题恐怕不仅是“不文明”
    2007-05-16    唐钧    来源:新京报

    城管队员粗暴执法不能上街执法,并不是被“吊销执照”,只是一种内部管理办法。让小商贩享有自由的谋生权利,才是城市善治的根本之道。    日前,北京城管部门郑重宣布:“粗暴野蛮执法”等五类“不文明执法行为”被列为城管队员执法“黄线”。“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一旦触及这五条‘黄线’,将被取消其执法资格,并公示社会。”但是,有关方面又强调:“‘触线’城管队员取消其执法资格并不代表被开除或离开城管队伍,只是不能上街执法。”(5月15日《京华时报》)

    看来,原来所谓触及“黄线”,并不是像违反交规的司机遇到交警,又罚款、又扣分,搞不好还要吊销执照;而是相当于足球运动员严重犯规被裁判亮红牌逐出场外,赛后还要继续停赛若干场以示惩戒。
    “触线罚站”算是一种内部管理办法,而城管的问题好像都是城管队员个人的行为问题———不文明。果真如此吗?
    说起老北京,人们印象中浮现出的是那一幅幅的有声有色的市井生活图:先看看描写老北京的绘画,不都是卖菜的、卖馄饨的、剃头的、拉黄包车的、挑货郎担的……再听听穿街走巷小贩的叫卖声,由相声大师侯宝林搬上舞台,至今还余音绕梁,令人津津乐道———这说明什么?美国社会学家波普诺说,“确定一个地方是否为城市的最重要的因素,不在乎其规模,而在于其居民的谋生方式”。
    对于现代城市,社会学家吉登斯的著作如此描述其功能:“城市属于谁?……成千上万生活在经济增长边缘的‘城市用户’对城市拥有的权利同样重要,但却通常不受重视”。
    “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估计,到2025年,发展中国家的城市需要10亿个就业机会来维持相应的人口增长。要靠正式经济来提供所有这些工作机会几乎是不可能的”,“在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大量无法在主流经济体系中容身的劳动力被非正式经济所接纳”。
    这就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基础,懂得顺应这个规律,才有可能科学发展。按科学规律去办事,真正把就业当做“民生之本”,才能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所以,城管的问题还是要从根上说起。讲个故事:城管来了,几个正在路边卖大白菜的菜农开车就逃。“别跑,不扣车。”城管执法人员忙上前递上一张“导卖卡”,卡上写着:“为不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方便居民购买冬储白菜,城管部门已与六建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请您到社区定点销售。”随后,3名菜农被引导进入六建社区内。“这些菜农进入社区后,经营时间固定在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3时,并负责清理售后垃圾。”对于京城老百姓来说,大多有存储大白菜的习惯。需方有消费需求,供方能满足需求,这市场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来管,会很困难吗?
    如果没有这些,来了一帮滴酒不沾、绝对正宗的城管,着装整齐,拿着正规的发票,嘻嘻哈哈地逗着乐儿,和和气气地把菜农的车一律扣了———这就文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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