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东西往“培训”筐里装
    2007-04-02    作者:李龙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人事部有关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强调:公务员培训严禁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培训班,严禁以培训为名搞公款旅游。
  公务员培训有无必要?在现代国家中,作为政府行为的人格化代表,公务员的素质直接影响政府的行为效果,因而通过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素质,是行政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从国外的先进经验来看,很多国家都在法律上确认了公务员培训的权利和义务,他们有专门的公务员培训中心,以完善的培训体系和科学的评估绩效,为公务员服务。显然,在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形下,进行大规模的公务员培训,有着非一般的现实意义。
  既然是公务员的培训,理所当然地是公共财政来承担。但眼下的问题是,很多时候我们的公务员培训却变了味,培训的真正目的并不在于培训,而是以培训为名,实质内容变成了旅游度假、吃喝玩乐、钱权交易等。
  也正是基于此,公务员的培训中心选址大都位于风景名胜区,规模也是越建越豪华,有的居然摇身一变,成为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培训等为一体的豪华宾馆,“每天开半个小时的会后就去桑拿、美容、唱歌、打保龄球等等,每人每天消费标准1000元”。于是,本是用来培训的培训中心越来越偏离了“培训”的本意,其功能已异化为权力寻租的场所。
  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却打着培训的大旗公款旅游、公款休闲,这种“假培训”与奢侈浪费、权力腐败无异。更值得关注的是,时下这种“假培训”已远非个别现象。在权力的支配下,培训似乎已成了一个筐,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装,出国考察可以以培训为名,国内度假也打着培训的幌子……无论什么活动,回来只要冠以培训的名义,都可以公款报销了事。
  因而,在培训蜕变为公款旅游并蔓延至社会普遍现象之际,《纲要》对此予以禁止,当然有必要。但若要遏制培训混乱现象,做到令行禁止,还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公务员培训不是福利享受,更不是公款旅游,而是责任和义务,那种潜意识里将培训当作奖励的部门利益式思维还当清除。
  其次,要做到公务员培训的透明化,说到底就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信息公开化。公务员培训花的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自然有权利清楚钱是如何使用的。
  当然,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公务员培训制度,让培训不再是开开会、打打球、睡睡觉的休闲式享受,以实现《纲要》提出的“坚持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那就不是杜绝公款旅游那么简单了。
  需要警惕的是,时下,我们正致力于建设节约型政府,中央一直在强调领导干部要有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这或许会让部门支配的奢侈型公务消费有所收敛。但这边卡住了,总会有人想办法寻找其他途径,公务员培训恐怕就成了最好的突破口,打着培训的旗号进行公款消费,既“名正言顺”,又无所顾忌。所以,把好公务员培训这个关,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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