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拉开大幕
    2007-06-15    本报记者:王莉 胡靖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山西是我国的矿业大省,丰富的矿山资源给山西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但矿山资源开采带来的“祸患”也一直困扰着山西。上世纪90年代,山西开始尝试“医治”因矿山开采带来的资源和生态问题,但因法律政策、资金瓶颈、职责权限等问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一直进展缓慢。
    2007年,山西省政府将采矿主体灭失地201个村庄的地质灾害治理列入了政府要办的12件实事之一,由此一场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大幕在山西拉开。业界将此举视作全国大规模治理因采矿引发农村地质灾害的先声,将对解决我国矿山开采带来的资源和生态问题产生深远影响。

矿山开采带来的不仅仅是财富

    山西矿产资源丰富,全省已发现矿产118种,其中探明储量的矿产63种,矿产资源总潜在价值13.5万亿元。其中尤以煤炭资源储量为著,山西素有“煤海”之称。据山西国土资源厅统计,2007年3月底,山西煤炭资源保有储量为2644.9亿吨,占全国探明保有储量的26%。
    就在矿业经济撑起山西经济大厦的同时,由于资源环境意识不高,加之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矿山环境问题特别是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日益凸显。“近年来,山西煤炭行业通过‘治散、治乱、治本’三大‘战役’,共关闭了几千个煤矿。这些矿区采矿主体虽然灭失了,但造成的地质灾害仍然存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怀文告诉记者,很多地方都流传着这样一个顺口溜:“有井没有水,有田不能种,裂缝到处有,走路要小心。”
    最新数据显示,山西省因采煤造成的采空区面积目前已达5000多平方公里,在采矿权主体灭失地有676个村庄受到地面塌陷、滑坡、浅层地下水疏干等地质灾害的威胁,其中201个村、4.8万户、17万农民受地质灾害威胁最大,有的甚至已经严重危及到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02年3月的一天,山西晋城市城区西上庄办事处夏匠村村民赵晋青,开着车去地里施肥,突然一下子连人带车陷进了地里。赵晋青急忙跳车呼救。几十个村民费了好大力气才把车子拉上来。提起此事,赵晋青至今还心有余悸。
    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西峪村也是受到采空区地质灾害困扰的一个典型。村民卫青山1992年修的房屋在2004年7月的一个雨天,墙壁突然裂缝,最宽的有十几厘米,而且房屋发生严重倾斜,全家人急忙搬出。“西峪村以前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这两年井水干枯,全村土地受塌陷影响,已经没法耕种。”村民张喜会这样告诉记者。
    据了解,山西每年因采煤塌陷造成的危害不断引发人民群众到矿区闹事,到政府频频上访,不仅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农村稳定。

采空区治理的有益尝试

    实际上,为了“医治”因矿山开采带来的资源、环境、生态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山西省就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和治理因采矿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已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1992年,山西阳城县在全国推出了煤炭储量块段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是将煤炭资源切成“豆腐块”,按块段进行管理。具体而言,就是煤炭企业依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采掘计划,对自己企业年度、季度开采块段进行规划,在核准的开采块段内组织生产。这个办法试图把煤炭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落实到矿山作业面,延伸管理触角,杜绝矿山企业“挑肥拣瘦”的采矿行为。
    2000年,山西晋城市城区制定了详细的土地塌陷治理规划,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貌,采取不同办法,“该填的填,该垫的垫”,在全区开展了一场治理采煤塌陷地的“大会战”。城区王谷坨村共筹资1000万元,采用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在长约2000米、深40米、平均宽度在2000米以上的村北河口开展了塌陷地复垦的填沟造地工程。
    2004年,山西乡宁县实施了“一矿一业一事”工程。该县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要求县内每一座合法煤矿企业兴办或联办一项带动农民增收的非煤产业,以及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具体标准是:每卖一吨煤,拿出30元用于“一业一事”。
    “山西许多产煤县探索了一系列办法,不同程度地缓解了矿山开采带来的资源、环境、生态压力,但是这种治理带有很大的局限性,难以从根本上去除病根。”张怀文说,这一系列办法被人们称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究其原因,主要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从思想认识到法律政策保障严重滞后,此外还有治理技术落后、资金难以保障等。

让矿区群众住上安全的住房

    2007年,山西省委、省政府将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作为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快和谐山西建设进程的重要重要任务来抓。
    1月29日在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该省省长于幼军代表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了要办好的12件实事,其中第八件是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对采矿主体灭失地因采矿造成的村庄塌陷、房屋损坏的201个地质灾害村进行集中治理,让4.8万户、17万农民住上新建和安全的房屋。
    “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是山西省委、省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要求,坚持以民为本、着眼改善民生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更是山西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于幼军代表山西省政府的这一承诺博得了与会代表长时间的热烈鼓掌。在目标责任分解时,此项工作由该省国土资源部门、财政、建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4月3日下午,山西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动员大会,就全面启动这项工程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会议安排部署,山西省将从今年开始,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即到2009年,全面完成采矿权灭失地因采矿造成的村庄塌陷、房屋损坏和地下水疏干等严重地质灾害的676个村庄的集中治理任务。
    记者了解到,在资金安排方面,省、市、县三级财政将按5:3:2的比例共投入11.9525亿元,其中省级负担六亿元,市级负担3.5亿元,县级负担2.4亿元;在对201个地质灾害村的治理方式上,将采取搬迁193个村,修缮住房八个村,复垦旧村土地2.5万亩,新水源地建设199项,实施灾害治理工程35项,确保4.8万户、17万农民住上新建和安全的房屋,吃上干净安全的饮水;在资金补助方面,避让搬迁每人补助5000元,危房修缮每人补助1200元,打井每米以平均造价补助2000元,造地每亩补助5000元。
    在动员大会上,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薛延忠要求各市县,一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不同村庄地质灾害类型和危害程度,因地制宜采取加固、修缮、避让搬迁等不同治理方式,以确保工程方案的科学性;二要抓紧推进工程实施,各市县要以年底全面完成任务为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严把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要确保资金落实,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费主要由各级政府重点补助,受益群众适当分担。各地要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以适应工程建设需要;四要抓紧建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制度。要按照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积极构建山西农村地质灾害治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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