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措施提速金融中心建设
    2008-11-26    作者:潘洁    来源:国际金融报

  11月25日,在上海市政协委员举行的座谈会上,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副主任马弘表示,上海市已通过了对新的金融人才的“奖励政策”,以达到降低金融人才个人所得税负担的目的。据介绍,该方案有望今年在小陆家嘴、外滩区域先行试点。

降金融人才个税负担

  据悉,根据办法,首先需划定一个金融人才的标准,在标准之内的金融人才由上海市组织进行奖励。据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可免纳个人所得税。
  这样一来,上海市的财政也就等于曲线将金融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奖励的方式来进行部分返还,或者可以理解为用奖励来弥补其较重的税负。“而且这种方案的覆盖范围也有所扩大,不仅是新的金融机构可以享受,老的也能。”马弘表示,“老的金融机构也要引进人才,进行创新。”
  与此相对比的是,此前上海的财税优惠政策仅是针对新增金融机构。其中2006年以前,将新增金融机构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返还给机构;到2007年,由于国家对各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上海将上述税收返还政策调整为财政政策,即对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实行“补贴+奖励”政策,对新引进法人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并对形成地方财力有突出贡献的新引进机构,给予业绩奖励。

正申请发展离岸业务

  马弘在座谈会上透露,上海目前正在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拟在洋山保税港区发展离岸金融业务。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与国外的资金往来已越来越多,而国内对外投资也呈增多趋势。其中,境外投资都是委托境外机构进行。委托机构与被委托机构间隔太远,沟通也不方便,而次贷危机也警醒了委托境外机构投资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在国内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他表示。
  “这样一来,如委托设立于保税区的机构投资,将置于我们的监管之下,有利于控制风险。”马弘介绍,如新加坡就要求其国内资金如要委托境外投资,一定要境外机构在新加坡设立离岸账户。“而且发展离岸业务,也有利上海引进更多的金融人才。”
  他认为,利用洋山保税港区的地位,上海不但要发展离岸银行,还要发展离岸资产管理业务,并应借助港区的优势,发展有关海运的保险和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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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继续发展投资银行
  香港商会负责人杨龙生委员昨日表示,这次金融危机给上海带来的损失是可以预期的。在谈到监管职能时,他表示:“监管当局应做到合度,一定要管,但要合理,要理顺上海的金融环境,才能吸引外国金融机构投资。”
  他建议,应该加强金融产品销售人员的认证。“把销售人员的业绩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虽然有利于金融产品的销售,但投资者只能看到预期的利益,却看不到潜在的风险。”
  香港商会委员们认为,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仍有机遇。张永康委员认为,上海应继续发展投资银行。“这次的金融海啸百年一遇,很多对冲基金都受到了较大影响。但那些有稳定投资的对冲基金,反而会变得更强,比如说国家主权基金。”
  拿上海金融办马弘的话说,金融危机对上海金融机构的影响“总体损失完全可控,数量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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