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消协:捆绑搭售商品应注意保质期
    2008-09-17    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沈阳电 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经常会遇到商家为促销而推出的捆绑商品,一些商家把即将过期的商品捆绑在新鲜商品上搭售,很容易让消费者吃亏。
  前不久,鞍山市民何女士在超市买了一箱鲜奶,由于一次购买量大,导购员为何女士捆绑了五袋牛奶作为赠品。可何女士回家后才发现,五袋赠品再有两三天就要过保质期了,无奈之下只好赶紧将赠品喝掉,“扔掉觉得可惜,喝下去又怕质量有问题,这点赠品真让人左右为难!”何女士说。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如发现赠品已过保质期,同样可要求商家退货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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