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累及4家上市公司、涉及资金高达20亿的重庆担保危机的余波方才逐渐平息。 西昌电力今日发布公告,已与太极集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共同商定以执行和解方式终结判决执行程序。 2001年11月,太极集团与朝华集团签订了《互保协议》,随后,朝华集团与重庆多家银行共签订了16个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亿,太极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为朝华集团的上述贷款提供了担保。 2004年下半年,朝华集团因经营亏损和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太极集团及其控股股东担保风险凸现。为掩盖并转移已有的担保风险,太极集团和朝华集团共同利用朝华集团为西昌电力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条件,由朝华集团委派任西昌电力董事长的张斌自行携带西昌电力董事会印章、公司印章,在太极集团的办公室按太极集团的要求制作并出具了担保函,同时伪造了西昌电力同意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提供给太极集团,将西昌电力拖入危机蔓延的重庆担保链。 一年后,太极集团以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为由对朝华集团、四川立信、晶化石公司、大华陶瓷、涪陵建陶及西昌电力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了公司办公、生产用地2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办公用房9宗房屋产权。该案件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终判决西昌电力须对朝华集团的部分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西昌电力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二审后仍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已进行执行程序,执行标的本息总额已达近4亿元人民币。西昌电力认为该判决对很多重要事实认定不清,遂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对判决提起申诉。 如今,双方终于决定握手言和。西昌电力同意在三年内向太极集团分期支付1亿元,另1亿元作为其他应付款,自2019年开始偿还,每年1000万元,十年内予以偿清。同时,太极集团也将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对西昌电力的财产查封等强制措施,以恢复公司正常经营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