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额贷款推出两大举措
    2009-06-15        来源:国际金融报

    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

  为了帮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能如愿走上自主创业之路,浙江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生两年内创业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浙江省政府指出,各地要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适当降低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根据当地实际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必要的资助,或以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据了解,浙江省此前统一规定的对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具体额度各地在不断调整,如金华市今年6月已经将金额调整为不超过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得向上浮动。

  放宽试点名额限制

  为了让小额贷款公司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放宽试点名额限制,并且调整放贷比例,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真正起到“输血”新通道。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新规定,对“三农”和小企业贷款需求较大、民营经济比较发达、民间融资活跃、试点工作搞得好、扶持政策力度大的县(市、区)要求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县级政府在承担风险处置责任的前提下,可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市级政府备案,经省政府批准后,可增加1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名额,并按规定程序申报设立。
  从去年7月份开始,浙江省开始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当时浙江给出的政策是:试点期间,原则上在每个县(市、区)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从实践情况来看,还不能满足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而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远小于个体户和小企业的单笔贷款需求。
  浙江省政府在最新发出的文件中提出,原则上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70%应用于单户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及种植业、养殖业等纯农业贷款,其余部分单户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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