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与装备产业振兴规划还有提升空间
    2009-02-05    陆志明    来源:东方早报

  作为去年11月出台的汽车、船舶等九大产业振兴规划之后续政策,纺织与装备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在2月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原则通过。

  九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陆续出台充分体现了政府在调节产业发展步骤、解决经济增速放缓方面的决心。与以往单独倡导科技进步与新兴产业进步不同,此次规划与后续措施着眼于汽车、纺织与装备等传统产业部门,而这些部门亦是目前国内经济增长与刺激就业的主力部门。
  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角度来看,纺织与装备制造等产业也是受负面冲击最为沉重的几大产业之一。依据2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08年工业经济运行数据:2008年机械行业出口交货值14297亿元,增长18.4%,回落15.2个百分点;而纺织品等传统主力出口项目在2008年也只实现了个位数的增长,2008年纺织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和出口交货值分别增长10.3%和4.7%。
  伴随主力出口行业萎缩而来的是失业增加,居民生活收入水平停滞不前等社会问题,而此前所提倡的新兴产业发展需要较长的孵化和培育阶段。因此政府在政策方面转向现有产业的调整升级以应对衰退风险。然而从此前钢铁、汽车产业与此次纺织、装备产业的调整振兴规划细则来看,现有的规划方案仍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
  首先,短期内的优惠力度不足。如此前对纺织产业的出口退税调整预期是从14%提升至17%,达到“征17%返17%”的国际一般水准,然而此轮原则通过的政策安排仅仅提高到15%。按照目前国内纺织出口产业对外依存度超过50%,退税提高1个百分点,增加行业利润40亿元人民币的大致水平来看,现有的调整政策离预期还有80亿元的差距。另对装备制造业的出口退税问题则未有明确的表示。
  其次,调整振兴规划的目标在于提升产业竞争力,但是具体的政策措施未有明显突破。纵观调整政策,多数仍集中于产业内部兼并重组、加大信贷支持技术改造力度方面,对于如何提高研发能力、实现技术进步则语焉不详。另外,对于重点企业的扶植政策也未出台明确的指导措施。对于装备制造领域,重点企业往往代表了整个行业的最高发展水平,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往往能起到以点带面的效用。
  再次,虽然相对于去年11月出台的九大产业振兴规划而言,此次的调整规划已经较为详尽。但是从具体操作实践的角度来看,纺织、装备行业的实践发展还需制定进一步的实施细则。业内分析人士也纷纷指出,新政具体收效如何尚有待于实施进程表现。好的实施细则往往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政策效应,因而务必尽早在各个行业协会建议基础上形成具体的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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