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要趁早
提前示好利于相处
    2008-04-28        来源: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我的好朋友约翰·古德弗兰德告诉我:“如果你去酒吧,要第一杯酒的时候,就大方地把小费交给酒保,而不要等到走的时候再给。”无论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工作里,我都遵守了这个原则。
  有一次,我们家和另一个家搭伴到多米尼加的一个“全包式”家庭渡假村渡假,两家都有非常年幼的孩子。到了之后,我们发现所谓的“全包”竟然还包括每家配一个24小时服务的保姆。对此,我们意外极了。一到渡假村,我就给了保姆一笔丰厚的小费,她非常悉心地照料我们的孩子,十分热情也十分愉快。
  另一家走的则是传统路线:他们在退房的时候才把小费交给保姆。这样,在整整一星期的渡假过程中,他们的保姆一直死气沉沉的,她根本没有感到一点乐趣。因此,他们最后给的小费是多是少都没有意义,他们的慷慨来得太晚了,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当初,我下定决心要在LA举办一系列财富论坛,我很清楚,接下来的一年里,我们的团队必须付出百分之一万的努力。于是,我在纽约州威斯切斯特美丽的道乐饭店举行了一次周末全体职员会议。会议开始时,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发给在场的每一个人一个信封,里面装着1万美元奖金。我告诉他们:“这只是一个开始,以后你们的财富将滚滚而来。”这次周末策划会成了LA历史上最有成果的一次。
  没能和家人共度周末的职员们给家里打电话,他们都跟丈夫或妻子提起了这笔奖金。他们的配偶并没有抱怨,我的职员们也没有感到内疚,相反,职员们的配偶对他们说:“周末好好工作,我会把家里照顾好的。”对在场的一些人来说,这1万美元相当于他们四分之一的年薪。这笔钱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它让整个团队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现在每次团队出去进行周末活动,每个人都会期待着那个信封;我也从没有让他们失望过,因为这是他们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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