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求保障成品油供应
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12358”举报
    2007-11-05    李忠峰    来源:市场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国家提高成品油价格后,合理疏导受影响行业成本增支,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好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遇到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通知要求各地努力控制连锁反应:各地在调整公路客运和出租车等政府定价产品价格时,调整幅度要严格控制在成品油价格上调引起的成本增支范围内,严格禁止借机搭车乱涨价;对公路货运、水路运输等由市场自发调节的价格或收费,要加强市场监测,严禁借机哄抬价格,对调价幅度超过成本增支幅度的要进行必要干预;严禁受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较小或者根本没有影响的行业或商品趁机涨价。
  发改委还要求各地限期落实价格补贴政策。对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行业增加的支出,中央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已经陆续拨付,地方政府要尽快将所承担的补贴落实到所有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对液化气价格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体增加的支出,各地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居民生活费用的增加,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和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给予补偿。液化气价格上涨影响学生食堂增加的支出,由地方政府适当补助。
  通知指出,各地要切实保障成品油供应,要加大成品油、天然气和液化气的生产、调运力度,切实保障成品油特别是柴油的市场供应。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一系列政策,并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价格的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及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市场价格的稳定。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航空燃油附加费今起调高

  新华社电 为了适应航空煤油价格调高这一新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自11月5日起调高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
  发改委10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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