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全力推进“绿色信贷”
不对环保欠账企业新增融资
    2007-10-18    孙闻    来源:国际金融报
  记者10月17日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获悉,为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促进经济金融可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工商银行日前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今年7月发布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等文件,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
  《意见》要求工行各行各机构要把环保合规和“绿色信贷”建设作为一把手直接负责的重点工程,全面建立健全环保依法合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各行要抓紧建立环保政策的 “一票否决制”,以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为基础,严格信贷市场准入,即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一律予以否决。
  《意见》要求工行各行各机构要将企业环保信息作为授信审查的基本内容之一,对有环保违法信息且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必须严格信用定级评定,不得增加授信;重点审查企业环保审批程序的依法合规性,对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等不符合相关审批要求的项目坚决否决;对新建、在建项目环评报告未经审批同意前,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审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在办理小企业特别是化工、印染、造纸、酿造等行业的小企业信贷业务时,必须进行生产技术流程的严格审查和现场勘查,认真查企业环保监测报告,不得擅自放宽贷款条件和市场准入标准。
  工行总行有关负责人说,工行将牢固树立“绿色信贷”理念,逐步建立信贷支持环保的长效机制,全面构造符合环保要求、收益稳定、运行安全、经营和社会效益良好的信贷资产格局。
  这位负责人指出,环保部门与工行的配合十分重要,要共同联手,形成控制污染企业的合力。各行要加大对辖内企业环保信息的跟踪监测力度,对能耗、污染虽然达标但环保运行不稳定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贷款企业和项目,不增加新的融资;对列入“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在解限前暂停一切形式的信贷支持。
  这位负责人说,在严格对污染项目信贷的同时,今后工行全行将密切与环保部门合作,加大对节能环保工程、污染治理、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循环经济视点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逐步建立信贷支持环保的长效机制。
  这位负责人表示,工行各行按照“绿色信贷”建设的工作要求,在9月底前对有融资余额的所有公司客户,严格对照国家环保标准开展环保依法合规检查,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和企业,暂停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并将检查结果在10月中旬上报总行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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