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服务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2007-07-04        来源:商务部网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邮政系统的邮递物流网络优势,更好更快地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近日,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共同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加强协作,共同建设农村流通网络,拓展为农服务领域。
  通知指出,支持邮政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挥“中邮连锁”的品牌优势,建设既符合农家店建设标准又具有邮政服务特色的连锁化农家店。支持邮政配送企业成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其他承办企业开展商品配送业务,特别是为偏远山区等配送成本高地区的农家店配送商品,提高商品配送率。国家将按规定对已在商务部备案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邮政系统承办企业予以资金支持。
  通知明确,“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在向县及县以上邮政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在农家店中代办各类邮政业务。支持邮政储蓄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及开办的标准化农家店开办微小企业贷款,提供项目建设和运营信贷支持。鼓励邮政储蓄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为低收入农民开展不需抵押、担保,申请方便、快捷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提供季节性生产和临时周转资金。
  通知的下发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探索“一网多用”方面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对于增强农家店为农服务能力,提高农家店经营效益、提升农家店生存发展能力、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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