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采购九年节约8.2亿元
    2008-01-07    记者:苑丹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长春电 长春市政府采购九年来累计节约财政资金8.2亿元,综合节支率15.7%,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据了解,从最初主要针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车辆等16个品目进行采购,到2007年的涵盖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百余个品目的采购,长春市政府采购的范围不断拓宽。2007年的货物、工程、服务三类政府采购支出额分别为7.1亿元、6.8亿元、1.9亿元,占采购支出的比重分别为45%、43%、12%。今年起,长春市政府采购还特别增加了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绿色环保产品的具体条件,把政府采购作为引导企业和社会消费的宏观调控手段。明年,长春市还将把使用财政性负债资金,如以财政担保取得的贷款等进行的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的采购项目,依法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长春市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政府采购。一是对一些批量产品实行集中“打捆采购”,主要是对同类产品进行“打捆归堆”、集中采购。二是协议供货采购。主要是对计算机等标准产品,将品牌、规格、价格等以协议形式确定下来,由各采购单位在协议范围内协议采购,较好地解决了临时零星采购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三是针对一些服务类项目实行定点采购。主要是对于市直汽车维修、保险、印刷等,实现定点采购办法,降低成本,方便快捷。四是对于大型工程和专业设备委托专业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有关部门介绍,明年起,长春市要在拓展采购范围的同时,探索新的采购方式,并构建全市统一的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市政府采购办将专门制定有关履约验收的监督管理办法,保护供应商合法权利,惩治供应商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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