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人民币结算试点遇冷
    2009-08-12    舒圣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09年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银监会联合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五大城市,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可是,除启动当日共有6单业务成交以外,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东莞成交的新业务只有一单。广东另外三个试点城市广州、深圳和珠海在启动仪式后,也没有新的业务进来。(8月11日《经济观察报》)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启,此前曾被舆论普遍认为是“人民币国际化征程跨出的坚实一步”,对饱受人民币升值之苦的中国进出口企业而言,更被认为是一项重大利好,将使其在对外贸易中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进口企业的成本和出口企业的收益,加快企业结算速度,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
  原本我们想象,跨境人民币业务一旦推出,应该立即呈现出非常火爆的景象,因为《试点办法》中还特意为此设置了严格的试点企业限定条件。没曾想竟然冷清到“定格”在启动仪式上的首日单,这确实令人感到意外。面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超级冷清现象,我们该如何看待?是市场和企业没有人民币结算的需求,还是在哪里出现了什么亟待总结的问题?
  首先一条,应该对这一现象采取理性的评价态度,不能借此就对人民币国际化放任不管乃至放弃不理。对国内进出口企业而言,使用人民币结算以规避汇率风险的需求,事实上仍然非常强烈。之所以会在试点过程中遇冷,可能有配套政策不完善的原因,比如手续太为繁琐,也可能是因为《试点办法》中规定的限定政策过于严厉,让很多有需求的企业无法进入试点范围。
  当然,最为重要的原因,还应该是外商在初始阶段的不接受乃至有意排斥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毕竟是双方的事情,国内企业接受人民币结算当然没有问题,境外贸易伙伴一开始接受起来却会有些困难。不得不承认的是,国内进出口企业与合作外商相比并不处在优势谈判地位,相反却普遍存在一定的劣势,在选择结算货币方面自然更多是对方说了算。
  美元不断贬值而人民币不断升值,从中国进口的外商当然不愿意用人民币计价,因为这意味着他们要付出更多的钱。此外,如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先生所言,在信用货币时代,境外贸易伙伴接受人民币结算的首要条件是能够用人民币买到他们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老牌国际货币持有者可以无阻碍地在国际采购,而一种新晋国际货币要想如此,则必须本国能够大量生产供应这些商品和服务,这方面显然也会大大影响外商接受人民币的意愿。
  路漫漫其修远兮,人民币国际化才刚刚起步。从1980年代就开始努力推动的日元国际化尚且远未成功,我们又怎可急于求成?真正值得忧虑的倒是,与启动时期的热情相比,有关方面似乎都对人民币结算业务有所懈怠。要想使人民币真正走向国际化,考验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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