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千元红包不如减税负
    2008-02-22    赵志疆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上海市政协委员刑普在今年两会上正式提出:全国人民每人发放1000元以分享财政收入高增长。他表示,在高速增长的CPI面前,人民的实际购买力下降了。此提案得到的答复是“不立案”,上海市政协称“这是全国的问题,不只是上海的问题”。刑普表示,他将寻找途径,把这份提案递交至全国两会。(2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毋庸置疑,每人发放一个“千元红包”的初衷是好的。其意义不在于每个人能否获得“千元红包”,而在于认识到“在经济高速增长,国力显著增强的同时,全国人民并没有同步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果实”这一严峻现实,并以一种积极的姿态寻求问题的解决。仅凭此一点,刑普委员就足以赢得尊重。
  愿望虽然美好,但实现起来恐怕并不容易。姑且不论这“千元红包”如何最终发放到每个人手里,仅就我国人口基数之庞大,“红包”总额恐怕就是难以承受之重——全国13亿人,每人一个“千元红包”就是1.3万亿元,占2007年财政收入的1/4,而这显然还是预算外支出,财政能否承受得起?退一步讲,即使此次如约发放“红包”,首开先河之后,下一次的“红包”又该多大是好呢?
  刑普委员建议发“红包”的初衷是“快速刺激内需”,但如此“刺激”的后果到底会怎样?众所周知,民众购买力下降是因为通货膨胀所带来的影响,如果通过财政或货币政策注入货币,虽然可以刺激消费但几乎不可避免地将带来更大的通货膨胀压力。全民发放的“千元红包”是等值的,但由此带来的通胀压力对于每一个人却各不相同,如此一来,低收入群体似乎更难“分享财政收入高增长”。也难怪多位经济学家在看过记者转交的提案后都表示,“这是一份以荒诞书写的沉重的提案。”如果说全民发“千元红包”是望梅止渴的话,那么若“红包”真能发放,实在无异于“饮鸩止渴”。
  刑普委员也提到了美国的全民退税,但人家的“还富于民”是按收入分级,年收入达到一定水平是少退甚至不退的。与此相对应的,美国的个税起征点随个人收入增高而降低,收入越高个税起征点就越低,高到一定程度后就不再享受个税扣除额,也就是说,其所收入的每一分钱都要纳税。
  反观国内,无论是“一刀切”的个税起征点,还是同样“一刀切”的“千元红包”,都很难让人感觉到公平,也很难起到预期的效果。
  笔者以为,与其浪费时间和精力去计算“全民红包”如何发放的问题,不如探讨如何改革现有的个税管理,在补贴低收入群体的同时,明确高收入群体所应承担的责任——既然是提倡共同“分享”,何不从税收的源头做起,何必经财政二次倒手呢?果真是要“分享财政收入高增长”的话,减轻普通民众的纳税负担、健全福利保障制度以增强其应变能力,远比“千元红包”更为直接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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