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简介
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由我公司和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共同发起,由我司赞助,在国内人力资源领域数位专家的指导下,由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研究院根据仕邦全国性的人力资源池和抽样调查的一手数据及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公开数据、运用科学方法编制并发布的指数。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初期包括劳务用工聘用量增长率和劳务用工人员平均实际劳动报酬指数两大部分,并按城市和行业进行分类对15个城市和4个重点行业进行综合和分组报告。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通过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发布,2011年9月首次发布,此后每季度发布一次,每年出一次年度报告。
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研究院院长、人社部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通过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的编制和发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人力资源数据和指数体系,不仅能为相关部门的决策和机构的研究提供翔实、丰富的基础数据,也能给普通劳动者以指引,给用人单位以指导,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有效的流动。
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数据统计管理办法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数据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编制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中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人力资源指数更好地发挥对人力资源流动的引导作用和对政府决策的辅助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过程中的数据搜集和调查、数据整理、数据分析等所有的数据统计工作。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邦公司)和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研究院(以下简称指数研究院)的统计人员、研究人员及调查人员等相关人员依照本办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的职权,不受侵犯。
二、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的数据来源
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的数据来源有三个:
第一,仕邦上百万人力资源池数据库。该数据库由仕邦公司研发运行,数据每月更新一次。
第二,抽样调查数据。为提高数据的代表性,进一步丰富人力资源池数据库的信息,实施抽样调查。抽样调查由指数研究院设计、由仕邦公司聘请专门调查人员每月实施。
第三,国家相关部委、地方政府部门、相关研究机构等提供的公开数据。
三、提供仕邦上百万人力资源池数据库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仕邦上百万人力资源池数据库由仕邦公司相关部门提供。为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仕邦公司各相关部门在数据采集、录入的过程中应该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做到准确采集、真实采集、完整录入、及时录入,且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起相应管理责任。
四、提供抽样调查数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一)指数研究院承担抽样调查的设计工作
指数研究院研究人员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明确规定,按时设计出问卷调查的各项内容并提交给调查人员。
统计调查工作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应该遵照国家统一制定的统计标准。
(二)调查人员负责抽样调查的实施
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应该做到:
1.调查人员必须保证调查问卷中所记录的内容全部直接来源于调查对象,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应该对调查对象提供的信息进行客观、完整地记录,除对问卷的备选项和相关概念进行必要的解释外,不得对调查对象进行任何形式的误导,不得对记录不全的信息进行主观推测。
3.为保证出现信息失真现象时有通畅的责任追索途径,调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调查问卷结尾处的调查人员姓名和调查日期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交完成的调查问卷。
4.调查人员应该严格遵守信息保密的承诺,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调查信息。
五、数据整理和数据分析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指数研究院的研究人员负责各种来源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工作。
研究人员在数据整理过程中要保证有效信息的完整和不被篡改、引用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数据分析过程中要保证指数编制模型和计算公式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据此得出合理的结论。
六、所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对于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研究人员及调查人员等相关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相关人员打击报复。
七、统计人员、研究人员及调查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获取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八、统计人员、研究人员及调查人员等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给予处分。
(一)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二)要求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三)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四)泄露统计数据等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