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意味着周小川“21条”长文中的又一项改革措施正式落地。回味周小川对此的一系列评述,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步骤也更加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推进同业存单发行与交易,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近中期,注重培育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利率体系,完善央行利率调控框架和利率传导机制;中期,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健全市场化利率宏观调控机制。”周小川如是描述这个进程。
昨日央行办公厅官方微博“央行微播”对同业存单的解释,再一次印证了这一目标。其称,同业存单的推动将“有利于提高中长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基准性,规范同业业务有序发展,为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流动性管理手段,是探索稳妥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有效途径”。
短期来看,同业存单的推出首要目标正是要建立同业市场中1个月以上期限的资金价格中枢,与Shibor已经实现市场化的短期资金利率曲线完整对接。在此基础上,央行可以更为从容地推进面向普通储户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并如愿在中期实现全面的利率市场化。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同业存单尘埃落定,存款保险制度将接踵而至的消息也已在市场不胫而走。其先后手的逻辑很好理解,一旦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启动,商业银行现有的存贷差就将经历一个收窄的过程,一部分反应迟钝的商业银行出现经营困难乃至倒闭将是必然现象。按照已经确定的改革步骤,未来中小银行市场准入向民营资本全面放开后,相关的风险兜底机制同样也需要合理的制度安排。
存款保险在这一节点上启动,恰恰佐证了监管当局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决心——周小川“21条”长文中强调的“中期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这个过程或许并不会太长。
实际上,市场发展趋势已经在倒逼改革。伴随着余额宝等网络理财产品带来的冲击,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实际已经被放在了利率市场化的火山口上。同样是即时存取,相关产品已经可以给出足以媲美定期存款的收益率水平。这意味着,居民储蓄存款的实际利率已经有渠道实现由负到正的转变,再维系央行给出的基准存款利率体系意义已经不大。
如果不出意外,《同业存单管理办法》运行一段时间之后,面向普通储户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也将随之问世。先机构、后储户,央行存款利率市场化的线路图非常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