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接受专访时表示,“目前各项金融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同时存款保险制度、风险处置和银行退出机制等也在酝酿中。”这意味着,学界吁请多时的银行退出机制,已经提上决策日程。
实际上,过去几年间,为了“保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天量信贷和货币超发,大量资金配置于“铁公基”、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等领域,国有资本和地方政府主导了过去五年的货币信贷投向,这使得目前中国银行业的整体风险正在上升。
近期公布的银行半年报显示,16家上市银行中有14家今年上半年的不良贷款出现“双升”。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末,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继续上升至5395亿元,创下自2009年二季度以来17个季度新高,较一季度末新增130亿元。
这个时候,确实应考虑建立起以银行退出机制为核心的市场化制度,包括存款保险、风险处置、破产方案等内容,让中国银行系统避免重蹈2004年银行改革的覆辙——以财政资金注入理论上破产的银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强行剥离不良资产。实践证明,此前的这一改革思路不过是以财政兜底的方式解决问题,治标不治本。
当然,银行退出机制的建立也不能贸然草率。目前,存款保险制度还未完全建立,一旦出现银行破产,储户存款必然面临风险;《破产法》虽然第一次将金融机构列入到破产范围之列,但是并没有针对银行专门的破产规定,这使得在具体的银行退出过程中,势必面临不少法律难题,有待进一步完善银行破产细则。
除了这两大制度性缺陷需要补齐,更重要的是决策层执行银行退出机制的决心。目前,国内银行体系,是16家上市银行,尤其是五大国有银行独大,真有魄力让他们退出市场?还是说,只让那些体量小、影响小的城商行、乡镇银行退出?显然,在建立银行退出机制的过程中,这些问题有待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