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信息联网应直面公权
2013-07-03   作者:刘伟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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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年底,住建部提出将全国40余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统一联网查询。7月1日是住建部年初承诺的实现500城个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截止日期,而如今期限已过,官方却没有任何关于联网成功的表态和介绍。(7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
  推进三年,个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仍无实质进展,令人失望。房产作为重要的物权客体,直接关涉到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住房信息联网,公示房产信息,实现跨区跨地区的住房信息查询,对居民而言,可以更便利地自主选择住房。而结合国家的住房限购政策,可以与宏观调控相呼应,减少房产市场的泡沫,稳定房产市场的正常交易。对于公务人员,实行房产登记,使其置于透明状态,无疑可以有效束紧权力。
  按理说来,住房信息联网不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在技术上也并没有太大的难题,但是住房信息联网为何难以推进呢?只怕住房信息联网并不是一个“能不能”的问题,而是一个“敢不敢”的问题。说起住房信息联网,难以避开的还是利益纠葛,公权腐败。
  提起房产问题,高房价之外,房产腐败更戳人眼球。“房叔”、“房婶”层出不穷之外,前段时间审理的刘志军案件中,该案涉及的房产多达374套,这无疑直指了住房信息联网难以推进的问题所在。要而言之,住房信息联网,房产信息公开,直接关联的是公权腐败问题。让非法得利者“曝家丑”,难度可想而知。
  只是,住房信息联网推进三年难有进展和“房叔”、“房婶”的相继曝光这种“交相辉映”的现实丑态,难免令公众加重质疑:目前暴露出的一些房产腐败现象,是否仅仅是公权腐败的冰山一角?那些躲在阳光下的“房叔”、“房婶”究竟还有多少?这些都是公众心头难以褪去的疑云。
  住房信息联网不能建立,百姓知情权难有期待,反腐也将难以推进。建立全国性的城市住房信息统一联网查询系统,进行不动产登记公示,实现住房信息公开,既是公民保障个人权利的必要手段,更是制约公权力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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