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起草的《2013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已撰写完毕,这是该中心第五次推出《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调查结果显示,31个省份财政透明度平均得分为370.56分,换算为按百分制计算的得分为31.4分,只公开了全部调查信息中不到1/3的信息。 这份报告立足于整体评估各省的财政透明状况,宏观性较强。虽然也可能存在遗漏或者不尽真实之处,但总体上比较吻合当下的财政透明状况。而且,报告以公开申请、网上检索以及出版物为依据,在信息源口径上,和普通民众的信息获取通道相契合。换言之,它是以公众所能获取的财政信息的范围为依托建立评价体系,确保了评估的准确,符合大众的认知和感受。 报告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它不完全是靠网站、出版物等报道的财政公开程度来支撑整个评估体系,而是在一般预算基金、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企业基金四个常规项目之外,引入态度评估。 所谓态度评估,就是通过信件方式向各省份四个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然后根据回复情况评定的。这抓住了财政透明的核心:透明,首先是一种姿态,一种面对公众发问时积极作为的权力意识。 透明政府是时代潮流,更是深入人心的政治常识。正因为透明代表着权力的态度,透明就不能简单等同于公开,更不简单等同于将信息挂在网上。公开有很多种,以尽可能小的口径向公众公开,是一种,尽其所能最大化公开,更是一种;在自上而下的政令或者舆论强烈倒逼下慢慢走向公开,是一种,以权力向公众负责的态度主动公开,又是一种。公开的内容不同,范围和尺度不同,开诚布公的意识就可能判若天壤。我们呼吁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监督,更是为了确立一种权力全方位透明的政治秩序。 强调这种差异,其实是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应该走得更远。以僵化的方式公开,在被动的局面下公开,在各种机密的由头下尽量少公开,等等,这些方式并不少见。现实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公民申请信息公开,公民参与意识在提高,但政府主动应对的意识却远未及时跟上,申请公开或是因机密被拒,或是公开内容言之无物,或是奉行拖字诀,或宣称不在职能范围之内……政府缺乏主动意识的直接后果,是加大了公民获取信息的难度,参与诉求与信息供给之间的张力,最终导致了官民间的信任裂痕。 只有在信息真伪、全面性、及时性上没有破绽,信息公开了的政府,才谈得上是透明政府。透明政府的概念应该是由内而外的,它体现为政府对权利的尊重,而不是畏惧;是敬畏,而不是担忧;是动力,而不是累赘。这种态度下的权力性格,一定是把监督当鞭策,把诉求当动力,把呼声当方向。信息公开的最终目标,是塑造这种权力品格,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形成稳定的共治结构。 正因如此,政府信息公开应该变被动为主动。这些年从封闭到逐渐公开,政府逐渐透明,权力得以祛魅。不容否认,信息公开确实在不少地方引发了质疑,但整体上,公开并没有引发任何震动或者不稳定,反而因为大范围的赋权,获得了不少赞誉。既然公开是大势所趋,与其躲躲藏藏、遮遮掩掩、扭捏作态,倒不如主动出击,使权利得以保障,政府信誉加分,官员同时还获得自我规制的动力,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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