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垃圾短信呼吁重罚
2012-10-18   作者:吴卫群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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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国会日前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案,违法发送垃圾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可能会被重罚100万新元 (约合514万元人民币),违法发送一条垃圾短信,可能面临最高1万新元(约合人民币5.14万元)罚款。同时,新加坡政府宣布,将成立个人信息保护署,负责处理这一法案的相关事宜。
  垃圾短信给国内广大手机用户造成“信骚扰”已经令人忍无可忍。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垃圾短信呈现前所未有的集中爆发式增长。根据腾讯手机管家发布的黄金周垃圾短信用户举报的数目显示,9月30日至10月7日用户举报垃圾短信总数接近900万条。其中,广告类垃圾短信占比达到了52%,居用户举报垃圾短信类别之首。另外,诈骗类垃圾短信占比23%,违法类与其他类垃圾短信占比分别为17%与8%。人们不禁问,我们身边的“信骚扰”何时能不泛滥?
  治理“信骚扰”难,原因究竟出在哪?笔者认为,根本原因是我国相关法律迟迟不出笼。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酝酿6年,但时至今日仍未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二则是现有法规条例对于“垃圾短信”定义尚很模糊,这给监管增加了一定难度。由于界定的模糊,让“垃圾短信”最终成为一个伪问题。而新加坡个人信息保护案细则中指出的 “人们可以在政府建立的名单上注册,机构或个人将被禁止向名单上人员发送垃圾信息,任何机构在收集私人信息时都必须征得信息所属人的同意,并告知收集信息的用途,但不包括用于研究、医疗和新闻用途的信息”,这无疑为我国相关法律界定“垃圾短信”提供了一个一竿子到底的解决方案。
  为了配合“重罚”,尽早推行手机实名制,也是一个重要内容。虽然推行手机实名制早有政府文件,但至今依然是雨点大、雷声小。正因为手机实名制没有真正落实,犯罪分子有恃无恐,点对点短信群发由此成为“黑”、“黄”短信的温床。此外,我国现行电信管理条例并没有就实行手机实名制后用户的身份信息保护作出详细规定,因此用户也不太配合。可以断言的是,如果不把阻碍手机实名制推行的这些瓶颈打破,即便重罚,“垃圾短信”充斥的难题也无法得到系统性的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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