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在美投资频繁遭到美国方面的棒喝。先是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中资企业罗尔斯公司收购俄勒冈州4个风电场;后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发表报告,又以维护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直截了当要求美国公司不要和华为、中兴做生意。
美国最近的一系列举措,加上某些政客近来对中国的大放厥词,有大选年特殊政治生态的背景。但不容否认的是,这些带有强烈保护主义的举措,抹黑了中国企业的形象,损害了中国的正当利益,中方不能等闲视之。
在否决中国企业投资时,美方惯用的理由是维护“国家安全”。作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美国“国家安全”如此脆弱?其实,很多时候“国家安全”不过是一个幌子,美国某些人不过是以此潜规则来削弱外来竞争,尤其是中国企业的强有力竞争。
以罗尔斯并购案为例,作为中国三一集团的关联公司,罗尔斯收购4个风电场其实是很正常的商业行为,也符合美国鼓励新能源发展的政策。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却在审查后认为,该风电场附近有美国海军武器训练设施,中资企业进入有损美国“国家安全”。
这种指责真有依据吗?这其实就牵涉到CFIUS的公正性的问题。该机构由财政部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劳工部长、贸易代表等多名内阁官员。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就曾对笔者说,该机构是一个由法律、规章、政策和政治共同作用的领域,其行事受政治影响太大,这也是“在美国做生意比较丑陋的一面”。
至于拥有强劲竞争实力的华为,在美国遭到的刁难更比比皆是。2008年,华为联合贝恩资本收购3Com公司,被CFIUS叫停,理由是威胁“国家安全”;2010年,华为竞标美国斯普林特公司移动电讯设备合同,也因美国议员提出“国家安全”原因受阻;2011年,华为收购美国三叶公司(3LeafSystems)部分资产的交易,也是在美国一些政客的操控下,最后只能无奈放弃。
此次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报告,更公开指责华为和中兴的设备有损美国“国家安全”,却又不能提供具体的证据,并反而批评这两家公司“没有拿出充分信息来消除美方顾虑”。这种无中生有并言之凿凿,显然会对中国企业的声誉和在美国乃至世界的正当经营构成威胁。
对这样的行为,简单的抗议往往不能奏效,这就需要中方多管齐下,要运用法律的武器,在WTO框架下展开诉讼;同时以针锋相对的举动,让美国明白,保护主义不能保全自己,反而会给美国企业带来更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