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由于家庭负担沉重、养老机构不愿接收,我国有3300万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他们被称为“失能老人”。 面对“失能老人”护理压力加大的现状,各地相继出台了许多应对之策,但仍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面对越来越多需要护理的“失能老人”,不能仅仅靠朴素真挚的情感或者大包大揽的办法来解决个体问题,更需要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来推进。 山东青岛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长期医护保险制度,该市需要照料的25万老年人尤其是8万多“失能老人”将从中受益。这是老年医疗护理制度建设的探索,值得其他地方研究借鉴。 社会化服务能为“失能老人”长期护理安上“保险锁”,这项治本之策同样需要各地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在政策导向上,需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法定和可持续性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可规定在职人员缴纳一定的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合理分享并享受优惠政策;应尽快出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长期医护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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