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三番五次地提及A股市场蓝筹股的投资价值,并认为市场严重低估了蓝筹股,建议投资者树立价值投资理念,寻找有价值的蓝筹股。但是,什么是蓝筹股?哪家公司是蓝筹股?沪深300是蓝筹股吗?
美国证券交易所网站对蓝筹股的定义是:那些以其产品或服务的品质和超越经济景气好坏的盈利能力和盈利可靠性而赢得全国声誉的企业的股票。显然,在这样的概念界定下,真的不敢轻言国内哪家上市公司是蓝筹股,沪深300也未必是。从概念来看,大公司的股票不一定是蓝筹股,如果其主要盈利是靠垄断而获益,而且其名声又备受争议,虽然是最赚钱的大企业,但其产品和服务品质又远未遥遥领先,只是靠制度圈养来“躺着赚钱”,这样的大企业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蓝筹股概念。所以,很多国人误把沪深300成份股判定为蓝筹股,其实“沪深300”只是指数里的权重股,仅仅只是一些所谓的大公司,是构成蓝筹股概念的一个因素,但不是必然和唯一因素,而且沪深300中几乎都是国企央企,他们的利润高低、产品质量和服务效率很少接受市场来衡量,因此目前的沪深300成份股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蓝筹股。正是由于概念的混淆,使得监管部门常常发出一些错误的市场信号,让很多人跃跃欲试。比如,在监管部门频频对蓝筹股喊话之后,市场中很多人就开始寻找蓝筹股的踪迹,有些机构甚至以此来忽悠股民基民。
当前,除了尽快改革和协调一二级市场利益割裂等问题之外,还得尽快完善上市公司的分红回报机制,让二级市场先具备价值投资的基本条件,只有这样投资者才敢于长期投资。
目前,虽然A股市场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但分红比例仍然偏低,有些公司是迫于证监会的压力,才采取了象征性分红,而这种分红行为仅仅只是屈服于行政压力,而非市场约束机制,况且监管部门又没有对分红事宜做出强制性措施,于是上市公司分红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而且上市公司的主动性并不高。
因此,分红制度仅靠上市公司自觉性是不够的,必须要采取必要的约束性措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除了要与再融资挂钩外,比如还可以将其与大小非减持挂钩,对于那些不分红、不盈利的垃圾公司,应该立即限制其大小非抛售的行为,并及时让其退市,以避免大小非泥沙俱下而让投资者无辜受损和让A股市场整体遭殃;其次,分红制度还可以与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挂起钩来,如果上市公司不分红,高管们的薪酬也应该随之打折扣;另外,分红制度最好也与退市制度挂起钩来,如果一些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价持续低迷,股价连续几年都在净资产和发行价下方徘徊,净利润增长为负数,而且股票的内核价值又未提升,对于此类公司必须采取退市处理,因为这些公司对投资者而言长期并没有做出贡献,反而成为套牢股民的绳索,让此类公司退出的越早,对维护市场环境越好。
同时,还得防范上市公司的“恶性分红”行为,比如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一些公司,在超额募集资金之后,便在上市当年就采取高比例现金分红,其实这又走了另一个极端,这实际上是一种“恶性分红”,是一种变相的套现行为,对此,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防止少数人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