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昨天出台文件,对城区的廉租住房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三项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尤以对低收入人群认定标准的放宽引人侧目。文件规定,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200元调整到1380元;市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700元调整到1900元。这一政策的变化引起广泛关注。 去年以来,随着国家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的全面铺开,各地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地方政府债中切分一块,引入社保基金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各级财政还设立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从各地情况看,交付任务已无悬念,但新的问题出现了,怎么把钥匙交出去。 来自南京市的消息称,全市1.1万套公租房,最近已交付的有6000套,但几经动员,目前提出申请的只有300人。为什么只有这么少的申请?根据《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须满足3个条件:具有南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5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700元;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南京市民政部门的统计,全市约有1.7万户这样的家庭。但保障房建设与旧城改造是两张皮,相当一部分已经通过拆迁完成,而公租房目前交通配套不够,太远,许多人宁可蜗居主城区,或者虽然是低收入家庭,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700元,大量的人不符合条件。 南京市公租房的保障对象除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有新就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原定的面向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这两类人群的申请工作暂时还没有展开,导致6000套的供应量与300套的需求量的巨大落差。有效需求不多,建成的房子大量成为无效供应而空关。 这一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在多个城市对保障房开工率和建设进度的检查中发现,有些市县的保障房距离主城区太远,许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积极性不高,苏中某地的保障房建在离主城区30里外的地方,历史上这里就叫“三十里铺”,房子建设成了,没人愿意从城里搬过来。因为低收入者在城里的房子虽然小,但可以摆个小摊、开个小店讨生计,你让他到鸡不拉屎的“三十里铺”,他怎么过日子呢? 这种情况还不是个别现象,房子是建了,使用率不高,造成很大的闲置和浪费。怎么解决,应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合实际的保障房门槛,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现在物价这么高,以千把块钱的家庭人均收入作为门槛,把绝大多数低收入人群排斥在外,结果狗恶酒酸。新加坡人八成住的是公房,如果用过于苛刻的收入标准做拦路虎,那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苏州市从7月1日起调整苏州住房保障中低家庭收入标准、公租房配租范围以及购房补贴等6项内容。这说明,有些地方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为不让房子闲置和浪费,已经对旧的政策进行调整。其实,这不是个别地方的问题。下面应该还会有更多的城市采取相关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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