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总额预付更适合社区医院
2012-05-08   作者:郑山海(医生)  来源:新京报
 
  经过三年的试点观察,上海市计划于近期在全市推广“医保总额付费”制度。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在试点期间,部分试点医院存在推诿病人等现象。此前,河北保定多家公办医院也曾经发生过此类现象。
  由于这些年医疗消费增长比较迅速,医疗过程中,一些不合理的收费始终无法有效控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实施总额付费,也有其合理性。
  但要推广总额预付制度,病人权益保障是难点。国外推行总额付费,是因为医院面临的患者群体相对固定。目前,我们国家的医保就诊限制相对较弱,人员流动相对较大,医院面对的医保人口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就诊人口不确定的前提下进行总额预付,显然不利于那些可能“额外”接诊病人的医院,推诿病人的,一般也是这些医院。
  实际上,总额付费并不是什么新名词,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北京的很多医院都有大量的“总额包干”的病人,其核心内容就是,某个单位每年一次性给某家医院一笔医疗服务费,其员工每年的就诊需求则完全由该医院包干。这个制度在当时所以能够得到实施,得益于这样两个条件:其一,单位的职工人数是固定的,就诊数量有一定的范围限定,包干大多有利益可得;其次,单位和医院有合同,医院即使可能面临亏本,但推诿病人就意味着违反合同,后果更严重。
  借鉴当时的“历史经验”,当前如果要推行总额付费制度,可以尝试先以社区医疗机构为主体。相比于综合医院,社区医院可以解决流动性和医院利润问题。因为社区医疗机构的就医群体,可以通过“划片”的方式相对固定。再次,社区医疗机构治疗的疾病也可以进行一定的界定,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初步保证社区医疗机构的接诊利润。
  此外,对于社区医疗机构,还可以通过对其转诊病人的追踪和评价,杜绝其推诿病人或者随意转诊的问题。若能这样,总额付费制度或许还可以成为逐步推行社区首诊的契机。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保定“医保新政”忽视公民正当利益 2012-04-24
· “戒烟入医保”未尝不可 2012-04-18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