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惯坏了在华避税的跨国公司
2012-05-04   作者:邱林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进程加速,他们通过跨境的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问题愈加突出。在账面上,直接表现为大面积的亏损。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全国甚至有高达55%的跨国公司或外企的年报亏损。只不过,我们一边听到跨国公司大喊亏损,一边却看到许多跨国公司仍然不断地涌入国内市场。
  以前我们较少看到政府相关部门查处跨国公司避税的案例。但近期媒体透露,2011年,谷歌在华子公司或业务密切合作企业———咕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构寻广告公司和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存在涉税违法行为,数额高达4000多万元。
  据彭博社调查,谷歌迅速积累的财富,除了从广告等业务中获得,还得益于将其在中国等国家获得的大部分利润通过一种复杂的法律结构转移到了一些避税场所,从而保持其税率维持在超低的2.4%的水平。
  在华跨国公司在国外纳税情况都很好,为什么在中国的避税逃税现象却这么严重,到底是由哪些原因造成的呢?
  事实上,任何人都想获得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跨国公司更是如此。如果在中国的跨国公司认为避税收益大于避税成本的话,那么这家跨国公司就极有可能选择避税。因为跨国公司在国内的避税成本很小,低于他们在国外的避税成本。
  当然,从国际上看,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也并非中国独有,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难题。在2009年4月份召开G20伦敦峰会上,众多国家首脑就郑重提出了重拳打击“避税天堂”。
  其实,越是经济开放程度高的国家,越是重视反避税逃税工作。美国是最早实行反避税的国家。美国规定,企业避税(所得税)净额达500万美元以上的,除如数追缴外,还将处以20%至40%的罚款。2008年的数据显示,美国通过反避税调查查补的税款是1000亿美元左右,而当年中国仅有7亿美元。
  可以说,中美在解决避税问题上存在天壤之别。
  避税是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在华跨国公司的双重标准,暴露出的不仅是企业自身的“道德感”问题,更多反映出的,则是中国在相关法律制定和执法力度上存在漏洞,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上依旧落后。监管制度缺失,处罚力度不足,让跨国企业在中国淘金的时候,少了一颗“畏惧的心”,在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的情况下,单纯谴责企业的良心无济于事。
  跨国公司“被惯坏了”与“法律处罚不严”两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结合的。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根子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对跨国公司的认识存在误区: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为了招商引资,而放松了对跨国公司的管理。正是这种落后的思维方式在很多时候也使得对跨国公司的监管变得消极、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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