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价格过度波动需依靠规模化生产
2012-03-21   作者:水蕊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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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北京、上海等地大葱突然价格高涨。有专家提出应当依托市场测算出全国各地农产品品种和数量的统计,而后有针对性地指导种植、生产,也有专家甚至提出建立一个覆盖全国范围的农业信息发布系统,在每个县市统计重要农产品目前的种植养殖量和将来的意向,以防止农民盲目种植。
  我认为这样的观点初衷虽好,但是无法操作。
  可以注意到,有关部门已经在做价格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各地的农副产品批发和零售价格。价格是公开透明的,可以没有成本,没有阻碍的采集到。伴随着交易价格,同时发生的是交易量。如果想要采集到交易量,就有相当的难度,因为这涉及到商业秘密,涉及到税费的缴纳等等。
  如果计划建立一个全国范围的农业信息发布系统,最先面临一个问题是数据怎么来,是农民上报吗?是上报种植面积还是预计产量?如果天气变化,上市日期、产量会不会有变化?事实上很多情况下农产品的价格波动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当然,之后有一个谁输入、谁跟踪、谁调整的问题。
  那么农产品价格波动,我们只能听之任之?当然不是。
  必须依靠农产品规模化生产。规模化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集中的企业化。比如褚时健包了两个山头,种了2400亩冰糖橙。2008年雪灾,他认为天气的影响肯定会导致来年的冰糖橙减产,于是决定将果园里的5万株蜜柑挖掉,换种冰糖橙。虽然这样做的直接损失要200万元,但褚时健当机立断,结果第二年果然冰糖橙价格走高,褚时健多赚了1000万元。
  另一种是松散有规则的农业合作社。美国越橘合作社(NCC)就是个例子。NCC在北美所有重要的种植区都有经营业务,除了提供相关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越橘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外,面对1968年越橘产量过剩的局面,合作社求助于1937年通过的农业市场协定法案。
  据此法案,如果政府和多于2/3的种植者同意制定一个限制产量计划,种植者就能够调节和控制农作物的产量。1968年的越橘市场规则规定:今后6年不准开发新的种植土地;并在第6年末,给每位种植者分配的最大准许产量等于其在1968年到1973年间最佳两年产量的平均值。87%的种植者投票支持。而根据1970年的越橘市场规则规定:种植者和政府商定该年留出10%的产品不进入市场。在收获前,由种植者和农业部代表组成的委员会监督,种植者将10%的果品留出。
  这个例子,给我们两个启示:一是面对产量的过剩,最好的方法不是政府的指导和强制,而是壮大了的合作社自我约束。二是政府的作用不是具体指导每一个农民该种什么不该种什么,而是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让农民们有能解决问题的组织和能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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