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正式下发《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将持股30%以上的股东每年2%自由增持股份的锁定期从12个月降至6个月,以进一步鼓励产业资本在合理价位增持股份。同时,为了便于大股东增持,此次修改还对一些行为的行政许可予以取消。
证监会鼓励大股东增持,为大股东增持创造条件,其目的是让更多的产业资本流向股市,以达到稳定股价的效果。因此,证监会的主观愿望是良好的。但股市终究是一个利益角逐的场所,而不是一个慈善场。大股东增持无疑也牵扯到大股东本身的利益。更何况,在当今的A股市场,如果说广大中小投资者是羔羊的话,则大股东无疑是股市里的虎狼之师。大股东的强势地位不言而喻。在这种角色定位下,鼓励大股东增持,甚至为大股东增持提供方便,这对于大股东来说是如虎添翼。所以,尽管从稳定股价的角度来说,广大中小投资者对大股东增持也是持支持态度的,但大股东增持更是一把双刃剑,它极有可能给中小投资者带来利益上的损害,对于这一点,广大中小投资者一定要有所防范。
证监会鼓励大股东增持的本意是稳定股价。但作为大股东来说,却很少扮演股市里的“乖孩子”角色。对于大股东增持,大股东们自然有自己的利益考虑。而从以前大股东增持的情况来看,大股东增持常常是用来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服务的。在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时候,上市公司总是希望尽可能以更高的价格融资。但由于最近几年股市行情低迷,股价步步走低,以致许多公司的再融资价格最后与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股价形成倒挂。而为了能够推高股价,使再融资得以顺利进行,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常常就是采取增持的方式来刺激股价。更有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上市公司股价跌穿再融资价格,公司再融资无望的情况下,大股东甚至放弃自己的增持承诺。在这方面,三维通信控股股东李越伦就曾有过在三维通信增发失败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增持的案例。
不仅如此,由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大幅度缩短,这也就使得大股东增持的成本降低,操作的灵活性也因此而增加。如此一来,大股东完全可以通过增持来进行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操作。由于大股东是上市公司信息的第一知情人,甚至本身就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源,因此,大股东完全可以提前增持股票,而待利好兑现后再进行股票减持。比如在每年的四季度初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待年报推出高送转方案后再行减持,只要把握住6个月的锁定期即可。又如,可以提前让利益中人买进股票,然后进行大股东增持,这样大股东增持就可以帮助利益中人达到获利的目的。总之,有了大股东自由增持这个舞台,大股东就可以唱出各种各样的“好戏”。
所以,尽管证监会积极支持大股东增持行为,但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把对大股东增持的监管工作跟上去,尽可能减少大股东增持带给股市的负面影响,而充分发挥大股东增持的积极作用。比如,规定有大股东增持的股票,在大股东增持的当年不得进行高送转分配。对于大股东增持后6个月内有重大利好出台的公司,应重点监控其内幕交易的可能性。又如,对大股东增持的最低数量要作出明确的规定,避免大股东使用“增持秀”来耍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