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收铁路信息费 如此牟利太不厚道
2012-01-13   作者:王石川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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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在95105105电话订票系统开通前后,济南铁路局发布的消息为:“电话订票通信运营商仅收取普通市话费”。然而,记者通过调查得知,拨打该电话订票,除了收取普通市话费之外,还要收取每分钟0.9元的“铁路信息费”。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律师称,铁路部门未告知市民详细收费事项,涉嫌侵权。
  悄悄收取铁路信息费,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蔑视和伤害。比如上述报道中提及的市民就抱怨,“电话订票,不但没有订到票,反而被扣了二十多块的铁路信息费”。提前告知公众收取铁路信息费,旅客也许就不会选择电话订票,郁闷与激愤也许会稍稍淡化。如果把市民电话订票比做与铁路部门的一场正常交易,铁路部门显然有义务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即详细告知要收取铁路信息费,让公众明明白白地消费。
  仅仅告知要收费还不够,还应该明确论证为何要收取每分钟9毛钱的信息费。每分钟9毛钱的铁路信息费,并不算低,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不小的负担。当初,谁决定要收取信息费,为何要定价这么高?诸如此类的详情,消费者有权利知道,更有权利参与。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公共服务定价,起码应经过公开听证,应让消费者充分参与并合理表达意见,进行公平的博弈。
  当然,更应该看到的是,收取铁路信息费,名不正言不顺。电话订票是铁路部门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这种公共服务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不能待价而沽,从中渔利。因为铁路部门本身属于政府机关,推出电话订票是为了更好地售票,不能趁机牟利。而且,公众电话订票,已经被收取了普通市话费,再收取信息费,属于双重收费,就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更会给人一种公共服务、公共信息牟利化的印象,自然明显不妥。
  在当前,一票难求,公众因买不到票而充满焦虑,甚至啧有烦言,愤怒难消。铁路部门应该开辟更广阔的售票渠道,减缓公众买票难,而不是通过收取信息费加重公众的被剥夺感。有网友称,收取铁路信息费是趁火打劫,如此情绪激烈,释放的信号实际是,在这个时候,铁路部门不仅不应该收取所谓的信息费,还应该提供更优惠更健全的服务。
  每分钟9毛钱的铁路信息费,已经激起众愤,给公众带来了多重伤害。化解民怨的最好方式是尽快取消铁路信息费,甚至应该开通免费订票电话,即连普通市话费也一并取消。此外,通过更友善的服务和增加更便利的订票渠道,满足公众购票诉求,减低购票难带来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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