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同时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面对宏观经济的诸多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需要特别注重对经济形势的通盘把握,注重对经济政策组合的审慎权衡,统筹处理短期应变、中期升级与避险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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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要求我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继续保持“一紧一松”搭配 |
前不久,美国债务上限提高和评级下调对世界金融和经济的冲击,虽然多少有些出乎意料,但又可归为情理之中。美国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目前经济形势仍然低迷,这两件事再次表明“美元霸权”正在走下坡路。不过,股市的激烈反应过后,固定收益金融产品市场却波澜不惊、格局未变,又在一定意义上表明走下坡路的美元尚未遇到任何可替代物的实质性挑战。所以,还不能得出美国经济将随着美债评级调低很快“二次探底”的判断。在短期内,世界经济真正的“大考”和与之伴随的不确定性将主要来自欧元区:希腊第二轮主权债务危机“涛声依旧”,而经济体规模得多的意大利又出现公共部门债务严重的严峻形势,意大利一旦挺不过去,整个欧洲的经济形势有可能急转直下。即使意大利挺过了今年秋天的考验,但许多观察者对于到2013年的欧元区前景仍然感到忧心忡忡:在过去所积累的债务矛盾显性化的过程中,欧盟成员国能否在相互协调与博弈中使欧洲货币同盟匹配上具有支撑力的欧洲财政同盟,目前还不能不打个大问号。欧元区如果真的出现非常不利的局面,就很可能把世界经济从所谓“后危机时代”拖入“二次探底”的泥沼。一旦发生这种情况,那么,具有高外向性和高外贸依存度的我国经济很难独善其身。
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我国经济短期应变和中期抵御外部冲击的预案都应该考虑,但这毕竟属于国际环境不确定性的一个侧面。从我国经济发展的正面考察,应当看到我国经济正在相对高涨阶段上运行,主要矛盾是通胀压力较大。今年前8个月,我国的GDP增速已适当回落到9.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7月份达到6.5%,很可能已经见顶。这样的经济数据表明,我国宏观调控取得了成效,宏观经济运行有很大可能从“前高”转入“后稳”。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在上年末明确回归稳健的货币政策的总量从紧取向还不宜改变。当然,目前我们处在经济形势的“观察期”,紧缩举措应适当平缓和减少动作,沉住气跟踪分析,等待大势明朗。与稳健货币政策搭配的积极的(即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仍需维持一段时间,同时应当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区别对待、优化结构的功能,以增加有效供给、助推大局。今年以9000亿元预算赤字安排体现的财政支出扩张政策的重点,主要是为两年多前的4万亿元政府投资项目提供必要的后续资金支持,为新医改、保障房建设等重大民生事项提供财力投入,以及为缓解水利、中心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等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提供资金,并继续在支持“三农”、生态环保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发挥作用,形成有利于优化全局结构的有效供给。
总之,继续保持货币、财政两大宏观经济政策“一紧一松”的搭配,有利于在复杂、不确定的外部环境下抑制通胀,同时有利于预防在应对外部突发大的冲击时出现政策叠加的“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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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机抉择中注重促进我国经济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 |
在“一紧一松”的总量调控框架下,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相机抉择始终是必要的。但在提防外部冲击的同时,我们还应清楚地看到,世界经济“二次探底”毕竟还未成为确定性事件,因此,我国从短期到中期的宏观政策走向应当注重保持和增强我国经济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的好势头。
从较长时期来看,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不可能成为常态。只要我们在我国经济相对高涨期间有较大把握避免被一些国家经济的“二次探底”再拉回低迷状态,财政政策的必然逻辑就是经过适当的“淡出”过程而回归稳健。
保持和增强经济运行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的好势头,具有重要意义。这有利于减少实行政策刺激不可避免带来的过多行政干预,使市场更好地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从而以竞争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所要求的结构优化与效益提升。
在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中,扩张性政策的“淡出”是一个必要的承前启后的过渡。我国在1998—2003年成功抵御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之后,财政政策由刺激和扩张向稳健的转变,就曾经历了一个“淡出”过程而保障了衔接转换的平稳有序。所谓“淡出”,也就意味着并不进行显著的政策变化与转型,而是比较低调、徐缓地降低政策扩张力度,到了一定的火候再明确提出和实施新的政策框架。经验表明,这种有序转变有利于使政策连续性要求与阶段变化后的转型要求实现平稳对接,能够较好地服务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运行机制的动态优化。
我国经济借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潮流,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中表现出强劲的成长性,但“黄金发展期”伴随“矛盾凸显期”的特征已十分明显,如何从粗放型的老路走上集约型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如何防止因多种矛盾制约而滑入“中等收入陷阱”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征途上的重大挑战。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表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
在此大方向下,总体经济社会转型的路径规定了,宏观调控方面的每一个短期考量都要与中长期升级换代、防范风险、化解深层次结构和体制矛盾制约联系起来。当下,在提防国际金融和经济波动甚至“二次探底”风险并推动经济继续向自主增长转变的同时,如何最大限度地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使“十二五”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落到实处,便成为不可回避的重大抉择。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表现形态上说,主要包括优化产业和区域等经济结构、实现产品和技术升级换代、增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节能降耗和优化生态环境、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等演变过程。而为了实质性地推动和促进这种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又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破除既得利益的阻碍,深化改革,以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比如,在与我国经济命脉密切相关的主体能源领域,困扰我们多年的煤电价格不能理顺的问题,已使有关价格形成机制严重扭曲,在生产与流通中出现大量设租、寻租等不良行为,不仅导致火力发电厂缺乏生产积极性而加剧“电荒”,而且导致节能降耗缺乏经济杠杆支撑,还导致资源、环境、收入分配方面的矛盾制约难以缓解等一系列问题。如果类似的状况不改变,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如果在今年四季度前后出现物价上涨压力降低的情况,我们就应不失时机地积极推动2010年下半年业已在新疆和西部先行的资源税改革,进一步扩大其覆盖面,把原来从量的低力度计征改为从价的较高力度计征的新资源税制,并由原油、天然气扩大到煤炭等重要资源品种,进而借势理顺煤电比价关系和资源、能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消除过度垄断因素和过多行政审批弊病的电力全行业配套改革。这对于垄断部门改革攻坚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又如,在人们普遍关心的税制改革方面,从目前延伸到整个“十二五”期间,我们应在结构性减税方面抓住增值税扩围改革这个重点,促使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和第三产业的各类市场主体摆脱现行营业税重复征税因素的抑制,放手推进专业化细分与升级换代,从而支持我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重要战略意图的贯彻落实。同时,需要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由现阶段的分类征收模式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模式,进一步增强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我国直接税制度建设中,对全局将产生多种正面效应的房地产税制度建设已经以上海、重庆两地先行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方式启动。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发挥其形成地方税体系支柱、优化地方政府职能、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抑制房地产泡沫以及强化收入与财富再分配调节机制等重要功能。这些结构性减税或结构性增税改革,都是服务于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要改革,对于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来说是无可回避而理应积极推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