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一些民间放贷人为企业“倒贷”发放民间借贷的利率已经达到7天8厘,也就是7天内放贷1万元,利息800元,折合年息417%。这一利息负担,看上去高,政府和媒体往往将这种放贷指责为“高利贷”。但是由于借贷期限短,很多中小企业主乐于,也能够接受这一利率,他们并不觉得利息高得负担不起。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严重,政府的所有制歧视政策脱不了干系。根据悉尼大学独立研究中心副教授约翰·李的新近文章,我国政府以优惠利率提供给国有企业的资金占用了我国正式金融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贷款)大约三分之二的资源,而且这一比例在回落到目前的80%之前,在2008年至2010年间曾升至90%。 根据天则经济研究所2011年发布的《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报告,2001年至2009年,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累计获得账面利润总额为58462亿元,扣除政府补贴和少付未付成本后,真实利润为-16452亿元,这两组数据表明,政府通过金融及其他资源的控制,扶持了国有企业,这也等同于打压了民营企业。 近年来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更使得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雪上加霜。2009年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主要资金投放到国有企业和大型政府项目,打压了中小企业;今年央行总体上收紧银根,连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强行上存大量的银行存款,仍然主要打压了中小企业。当前我国信贷紧缩仍在加强,为对付通货膨胀,估算全国性中小银行、地区性金融机构及其他需要缴纳的保证金存款总规模分别是4679亿元和900亿元,届时中小银行流动性将更为趋紧。这些措施均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可得性。 我国的通货膨胀很大程度上是与过去长期累积的货币供应量过高有关,中央银行提高准备金率和上缴保证金存款的做法,其实是不问责自身货币供应量过大的问题,而是把鞭子打到中小银行和民营中小企业身上。 与此同时,我国财政部门的财政收入猛增,财政支出也跟着大幅扩张,财政支出扩张明显表现在大规模的地方政府负债和保障房建设。可见,政府宁可放松财政口子的花费,也要收紧中小企业信贷。很多官员和社会各界甚至仇视中小企业,认为宏观调控之下,中小企业挺不过去是活该,产业升级就是要关闭一大批中小企业。 在这种格局下,目前银行可贷资金规模收紧,贷款利率高企,大量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许多企业开始出现资金链断裂。众多中小企业不得不主要借重民间借贷来维护流动性,无论是房地产企业,还是大量的其他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这类问题。银行、证券公司、一些资金宽裕的上市与非上市企业,都纷纷参与发放民间高息贷款。很多地区一般的民间借贷月利率都到了三分以上了,有些高达五分,甚至更高。 现在各地企业家逃债跑路、民间高息借贷崩盘的现象增多。比如,鄂尔多斯出现了亿万富翁自焚事件,涉及非法融资借款24.42亿元;浙江温州、衢州和宁波最近先后发生中小企业主负债跑路的案件;江苏泗洪发生民间高息借贷崩盘;各地政府查处的“非法融资案”也越来越多。一大原因在于企业为了缓解其资金链紧张,满足其资金需求,肯定要去融资,并以便利于自己的方式去融资,慌不择路,难免触礁。集资的增多抬高了利息,也增大了民间高息借贷的风险。加上还有欺诈性集资难免夹杂在众多集资之中,更是放大了民间借贷风险。 很多集资最初是正常的筹资行为,但是随着利率的抬高,资金链紧张,资金周转困难,集资者容易编造一些借口,甚至在决意不还款的情况下继续借款,最终在资金链断裂后,往往要么关门破产,要么跑路逃债,要么自杀,要么接受法律制裁。 总之,我们首先需要在化解民间金融风险上面多做文章,比如取消所有制歧视政策,调整宏观政策方向,强化经济、财政与货币规则,大力发展中小银行。对于确实发生的民间金融范围案件,则主要从是否发生欺诈行为来区别对待,重点放在惩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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