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保障房建设进程普遍滞后是建设资金供给不足、建筑企业积极性不高、监管不到位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使然,而这些问题并不会因住建部强制要求全面开工而消弭。 保障房建设进度受到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各地要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11月末以前必须全面开工。 我国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保障房建设一直处于“短腿”状态,因此稳定楼市的功能长期缺位。在楼市打击投机渐入深水区的关键时期,保障房建设的确需要快马加鞭跟进,这也正是住建部屡次下令督促的初衷所在。但需要提及的是,在制约保障房建设的瓶颈因素无法因为强令而被解决,在瓶颈没有实质性突破之前,监管部门仅仅强调开工时间恐难收到成效。 根据住建部公布的数据,2011年我国保障房建设计划规模为1000万套。但截至5月底,全国实际开工率为32%。以此观之,在住建部“11月末以前必须全面开工”的指令下,未来数月各地将迎来保障房大规模集中建设的热潮。但是,我们却很难乐观地预计大规模保障房随后就能真正走入市场。毕竟“开工”与保质、保量、保时地“竣工”是两个概念,两者之间的时滞会有多长,完全可以被地方政府、开发企业操控,外界则根本就是不得而知。一个典型的例证是,此前就有开发商为规避囤地禁令,在闲置地块上围个挡、挖个坑、摆几台打桩机、举办奠基仪式,就可以说已经动工了。由于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项目动工标准,如此伎俩难免被急于“复命”的地方政府所效仿。若果真如此,那么住建部的“紧箍咒”难免落空。 事实上,各地保障房建设进程普遍滞后是建设资金供给不足、建筑企业积极性不高、监管不到位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使然,如若这些瓶颈没有得到破解,那么保障房入市也将难以有实质性的提速。 据测算,1000万套保障房的完工,所需费用大概约达1.3万亿元,其中近三分之一的资金将由各级政府通过多渠道筹集。众所周知,在当前财税体系下,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不相匹配,各地财政频频吃紧。当初为争取保障房的中央拨款,一些地方踊跃地上报开工规模,而在项目资金争取回来后地方配套资金却迟迟难以到位。目前,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保障房建设,由于今年以来土地出让市场低迷,这部分收益资金对资金缺口而言也可谓杯水车薪。审计署在对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时就曾发现,这些省市不仅在资金投入上欠账超过百亿,套取挪用资金高达2.1亿。 与此同时,由于保障房与生俱来的利润率较低特征,导致难以受到开发商青睐。虽然在拿地时必须配建保障房等硬性规定下,开发商不得不承担起保障房承建责任,但实施质量却不容乐观。近日,青海投资8亿的保障房“康川新城”甫一竣工就被列入“问题房”之列,部分楼层被要求拆除重建。虽然承建方是六家拥有特级、一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但却在保障房质量监管弱化的环境下低质量完工,给社会资源带来极大的浪费,更是对保障受益对象的不尊重。 可见,如果主管部门过于强调保障房建设的规模和速度,而忽略了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工程质量责任人不落实等实质性工作,那么最终就有可能面临“欲速不达”的窘境。恰因此,主管部门应对保障房建设要求重新布局,对诸如中央与地方资金担负比例、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的优惠政策设计、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监管模式、保障房退出机制等做出通盘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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