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大量车企及行业协会表示压力巨大。 鉴于眼下电动自行车使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现象特别严重,以及造成事故人员死亡数量正逐年攀升趋势,2009年,电动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数约三千六百余人,相比2004年增加了约六倍,四部(局)开始出重拳整顿电动车行业,尤其是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引起广大电车车主以及舆论媒体的广泛关注。 四部(局)所强调电动车“超标车”,是根据1999年国家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规定了两个硬性数据,一个是20公里时速,另一个是40公斤重量。截至2010年年底,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1.2亿辆,据权威人士介绍,倘若按电动车标准“老皇历”作为参考依据,将会有1亿现役车辆“超标”。 尽管管理部门出台这项公共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贸然实施的话,会使国内电动车行业受到致命性打击。我国将有两千余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变成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面临失业,这不仅不利于我国经济平稳地发展,而且也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此同时,由于多数电动车的“非法”,将近亿人出行受到影响,这些人势必会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从而给社会交通带来诸多影响。此外,这些上亿辆不合法的电动车,如何进行处置,都需要国家职能部门一个明确答复。 实际上,自1999年出台电动车标准至今,已过去12载,我国电动车市场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电动车工业迅猛发展,电动车新车型层出不穷,品种不断丰富,价格更是大幅跳水。当初规范电动车的生产标准,显然已成了过时的“老皇历”,有进行修改的必要。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扩张,骑车人的出行半径也越来越大,对行驶里程数的要求也越来越长。而这只能通过电池升级,延长行驶里程数。据业内人士分析,重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电池只能做得很小,只够跑20公里路程,上班一族要频繁充电,非常不便。而国外电动自行车时速普遍高于我们,如欧洲标准是25公里、美国31公里、日本24公里,显然,这意味着我国的电动车标准,与世界通用标准已有很大的差距。 至于如何对电动车标准的“老皇历”进行刷新,现在应该做的是,让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电动车生产商、从业人员、消费者、摩托车厂家以及交通和公安等部门,不妨像前几年国家制定个税起征点时那样,从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人员,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开个听证会,让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身份归属问题彻底厘清,同时,执行新国标应有一定过渡期,便于消费者适应和生产厂商转型。唯有这点明晰了,相关标准再制定时,既能使问题迎刃而解,也不会再招致任何非议。否则的话,又会重走2009年《电摩技术条件》制定时闭门造车的老路,结果引起社会的普遍质疑,最终导致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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