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出人意料的是,在银监会所列出的34个项目中,逾半项目原本在银行就已经“免单”,而对公众广泛关注的小额账户收费、跨行转账收费过高、ATM机跨行取款重复收费等项目却并未涉及。(3月15日《南方日报》) 对于公众来说,模棱两可而又名目繁多的服务性收费,如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永远是说不清想不透。特别是银行开设的小额账户收费、跨行转账收费等新收费项目,可谓积民怨于一身。公众对此早就愤恨,质疑之声充斥媒体、网络乃至相关部门的网站,而公众与银行的直接纷争也是屡见不鲜。可以说,此时,公众最反感的就是小额账户收费、跨行转账收费过高、ATM机跨行取款重复收费等问题。 从三部门发通知要求免除34项服务收费推度,新立名目收费也应该是经过三部门批准的,如果无需三部门批准,那又何来现在免除之通知?果真是为民所想,就应该直击现实,在这些项目上给予明确说法。 从实用主义出发,三部门免除34项收费,对于公众来说毕竟是好事,但免单不能“避重就轻”。何为“重”,那就是舆论一直关注的小额账户收费等服务性收费;何谓“轻”,那就是三部门现在免除的34项收费。34项收费看起来幅度不小,但事实上,《通知》所列的多项收费早已经作古。不正视公众关心的项目,拿一些早已经“免单”的项目来忽悠,这不是典型的“避重就轻”吗? 长期以来,中国银行系统以存贷利差为根本生存之道,不过,近年来,以各种服务性收费为主要来源的银行中间业务也发展迅速。由此看来,相关方面“避重就轻”是有着深深的利益考虑的。公众不是在吝啬掌声,而是看透利益博弈后,实在无法虚伪地给予掌声。如果相关方面能够顺应民意,不“避重就轻”,必定能获得公众的广泛认可及掌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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