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宜让地方“做主”
2011-03-01   作者:吴睿鸫  来源:上海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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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再次专程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访谈室,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这已经是温总理第三次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问题时,温总理表示,我们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温总理的话既实在,又客观。毋庸置疑,就目前而言,降低个税,最简捷、最方便、最直接、最见效的方法,在笔者这名税务工作者看来,就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而其他一些措施,比如调整税率级次、规范税收优惠等等,都只能是配套和辅助措施,又比如实行家庭综合税制,国情不允许,有舍本逐末之嫌。
  而直接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仅能提高大部分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进而唤醒“消费”这驾马车,以提振我国内需,尽早摆脱外贸顺差的困扰,而且在目前通胀严重的非常时期,打破常规,提高个税起征点,更重要的是体现中央宏观经济调控的智慧。
  不过,如果这次提高个税起征点,与前几次一样“一刀切”,也就是全国实施统一的个税扣除标准,就未免要令笔者失望了。因为我国不同地区的工资收入水平具有一定差距,如果“一刀切”地全国统一个税起征点,不仅不符合我国的国情,而且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与公正。所以不如将制定个税起征点的权限下放到地方,全面实行因“地”制宜的个税起征点政策。
  所谓因“地”制宜,就是将全国划分几个征收标准,允许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一级政府,参照本辖区的工资水平、CPI、社会购买力、经济综合发展水平以及社会保障等情况,相应划定自己的个税免征额,最后由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审批后,直接执行。
  倘若能实现个税起征点的因“地”制宜,不仅能熨平各地区间因地域间的经济水平等差异而带来的税收不公平;而且也能提高制度安排的效率问题。因为如
  果将个税起征权限下放,就能省去个税法律修改时的繁文缛节,从而加快公共政策的执行效率;此外,也符合国际惯例。譬如,在美国,个税一般不设起征点,允许各州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置个税扣除额。
  因此,笔者建议,不妨借此次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契机,把制定个税起征点权限下放到地方,让地方“做主”,这不仅会让个税体现人性化,而且也更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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