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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5 作者:范思立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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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发布的《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报告如是表述:电力、石油化工、通信行业的中央企业已形成了竞争格局。纵使垄断行业在中国引入了一些竞争机制,但其竞争格局已然形成的论断,笔者以为大有商榷的余地。 不如就国资委列举的上述三个垄断行业进行剖析,管窥一斑。 在电力行业,虽然在发电端已形成了竞价上网,但至今输配售环节仍是一体,“输配分开”的电力改革事实停滞;即使认同报告中所说“电网是自然垄断行业,独家经营最能有效利用资源、减少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但这丝毫不是拖延和阻挠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的借口。到目前为止,电网企业是市场上唯一买家和卖家的垄断地位没有任何松动迹象,如是武断地认为“电力市场竞争格局形成”实难解众惑。 还有石油化工行业,报告有“世界主要50个石油生产国和消费国中,76%的国家只有一家石油公司,20%的国家拥有的石油公司不超过3家”的表述,而中国也与上述情况相似。当然,应该承认各国通过法律规定完全垄断石油资源基本是国际通例,可是石油产业链不光是生产环节,还有炼化、运输和销售等,因而就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垄断是石油行业的自然属性。尤其在中国的成品油销售环节,资源垄断寡头正是利用了其垄断地位,使得民营加油站在油源供应上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动不动就被寡头“卡脖子”。 其实,横亘在电力、铁路和通讯等行业面前的障碍是垄断特征明显的通病:政企不分导致的价格管制、市场准入过于严格等等。 国家在极力推进社会资本进入垄断产业,但事实上对市场准入仍然实行较为严格的管理。目前,通讯产业中仍对基础电信业务实施严格限制,民航产业对航空公司资质还存在严格限制,这两个行业还算市场准入较为宽松的产业,电网、铁路产业的市场准入就更为严格了。 目前来看,政企分开在很多垄断产业中仍进展缓慢,这一方面铁路产业的问题最为严重。电力、石油、通讯产业的政企分开尽管改革力度较大,但是距离真正意义的政企分开还有一定距离,诸如电力在地方层面仍为政企合一。 这些垄断行业仍大多由政府直接定价,价格形成机制没有完全体现市场原则。比如在电网输电价格中,实行以成本为基础,并加上合理利润的“成本加成定价法”。这种典型的政府定价机制以企业上报的成本为依据,一般而言,政府很难掌握企业真实的完全成本,所以就存在企业上报多少政府审批多少的现象。由此导致企业缺乏创新动力从而效率低下,产业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企业凭借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利润。 统之,尽管国家鼓励民资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领域,这种旨在通过资本多元化来引入竞争的改革模式也确有一定成效,但笔者认为局限性非常明显,不可能实现真正有效的市场环境。 因而,奢谈这些垄断行业竞争格局已形成,相信社会公众断难接受,除非将垄断寡头之间的竞争也算作有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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