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状告银行优待VIP被驳回
    2008-05-16    记者:郑良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福州电 12日,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储户状告银行优先办理VIP客户业务侵犯人格尊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治平的诉讼请求。
  李治平认为,银行张贴告示并优先办理VIP客户业务,侵害了普通客户的人格尊严,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该告示无效、银行赔礼道歉。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三高路分理处提出,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考虑到VIP客户及西联汇款客户能给银行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依照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及银行业惯例,不存在“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为无效告示的问题。
  法院审理认为,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三高路分理处在营业场所窗口以明示的方式公开张贴“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针对的是到该处办理业务的不特定客户,该告示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规定,不属于无效告示。银行方面的告示对李治平并未造成损害事实,要求银行方面赔礼道歉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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