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信福:行政许可决定不公开可被起诉
    2006-12-18    记者:朱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重庆电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于12月14日起正式施行,该意见正式明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拒绝其申请违法或者未依法公开行政许可决定,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将予以受理。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申请查询行政许可决定而遭到行政机关拒绝后,查询申请人是否具有诉权、法院是否受理此类案件,各地的认识和司法实践都有很大的差异。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信福说,许可法规定了公开准予许可决定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如果当事人申请查询行政许可决定而行政机关拒绝,导致其受行政许可法所保护的查询权受到侵犯,这与行政机关不公开行政许可决定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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