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07-12-03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一是大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必须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要继续坚持实行“两限、两竞”(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政策。要抓紧完善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好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具体项目,并尽快向社会公布。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开发用地,推进已出让的住房用地尽早开工。同时,要进一步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调整和规范住房租赁税收政策,鼓励开发企业和机构投资者进入房屋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
  二是继续调控和引导住房需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有区别的税收政策和信贷政策,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切实有效遏制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适当控制住房贷款规模。积极研究推进物业税改革试点,合理增加住房保有环节成本,遏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强化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管理,加强对外商从事国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调控、规范和引导。继续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减少被动性住房需求。要坚持实施稳中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用好金融信贷杠杆,调控和引导住房需求。
  三是积极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要大力发展省地型住宅,严格控制大套型商品住房建设,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同时,建立和完善充分利用存量土地的激励机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高效利用。加强对既有住宅的节能改造。
  四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和项目手册制度,严肃查处无资质开发、违反规划、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行为,重点查处囤积土地、捂盘惜售、恶意炒作等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回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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