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树]太平保险拒赔 一审败诉
司机车祸后忙救人延迟1天报案
2014-08-29    作者:摘自《华商报》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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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发生后,司机急着救人,未及时报案。事故车辆的投保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怀疑事故真实性为由,拒绝理赔。司机随后将太平保险诉至法院。6月3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向原告李忍娃赔偿保险金110090.65元。昨日,一审败诉的保险公司上诉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事故发生在2014年2月18日。“我当时开着一辆面包车行驶至107省道玉山段,因为路面有积雪躲避不及,将同向行走的沈某撞倒致伤。”司机李忍娃说,“我赶紧开车把伤者送往玉山中心卫生院抢救,可最终伤者因抢救无效身亡。”随后,双方回到村里,由村委会出面协商解决。李忍娃说:“经协调,我赔偿受害方家属20万元。”
  2月19日,事故善后一切妥当后,李忍娃向事故车辆强制险投保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报案。“2月19日,保险公司委派工作人员给事故车辆拍照,并做了记录。”李忍娃说。
  据了解,李忍娃购买的交强险保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按理说,车辆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就应该给事故受害方赔付死亡赔偿金11万元,相关医药费90.65元。”李忍娃说,一直等不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自己只好先一次性支付赔偿金20万元。之后,保险公司称怀疑事故真实性拒绝理赔,李忍娃将其起诉至蓝田县人民法院。
  6月3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向原告李忍娃赔偿保险金110090.65元。对于蓝田县法院的一审判决,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据了解,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日判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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