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院抗诉 马乐恐再陷囹圄
2014-04-08   作者:李洁雪  来源:理财周报
分享到:
【字号

    4月4日下午15时39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官方微博称对3月28日马乐案件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将依法提出抗诉。
  该条微博正文如下:【案件追踪】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已经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我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量刑明显不当,今日,我院依法对该判决提出抗诉。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和抗诉时限为10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在抗诉有效期之内。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对此表示非常高兴,“我认为检察院提出抗诉是正确的,算是一个特别好的消息。”
  3月28日,在深圳中院对马乐老鼠仓案一审宣判中,马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追缴违法所得1883万元,并处罚金1884万元。马乐表示服判,不上诉。
  当时,法院方面认为,“马乐案情节严重,但马乐具有主动投罪情节,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属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马乐认罪态度良好,违法所得能从扣押冻结的财产中全额返还,罚金亦全额缴纳,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条件”。
  许峰表示,“此前法院认为他情节轻微这是不现实的。他的自首行为可以从轻判罚,但并不意味着他符合情节轻微的条件,而判缓刑的条件之一就是情节轻微。”
  对于二审判决中是否会出现与一审判决戏剧性的转变,许峰认为,“二审改判的可能性非常大,至少不应该缓刑。1800万的非法所得,判三缓五显然不合适。”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硕鼠”马乐被判缓刑深圳检察院认为量刑不当提出抗诉 2014-04-04
· 加多宝称陈鸿道行贿案被撤销 广药指检察院笔误 2012-06-22
· 李旭利案移交浦东检察院起诉 2012-03-05
· 绿大地案出现转折 为检察院抗诉叫好 2012-02-03
· 贪官为何感谢检察院“救命” 2011-06-15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