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基金“老鼠”——马乐现形记
2014-01-21   作者:许志峰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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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经理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利1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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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持续近26个月,涉嫌交易股票70余只,交易金额10亿余元,盈利1800余万元……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案件水落石出,这是迄今为止持续时间最长、交易股票数量最多、交易金额最大、违法所得最多的基金“老鼠仓”案件。这只资本市场中的最大基金“硕鼠”是如何被揪出的?中国证监会稽查人员详细还原了案件调查全过程。
  出身农家,毕业于名校,29岁便当上基金经理—马乐原本有一条前景光明的职业之路,却因从事“老鼠仓”交易,成为目前资本市场中已被查处的最大“硕鼠”,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交易额10.5亿余元,成最大基金“硕鼠”

  1982年出生的马乐,本科和硕士均就读于清华大学,毕业于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随后进入博时基金工作,历任研究部研究员、公用事业与金融地产研究组主管兼研究员、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由于表现优秀,2011年3月起,不到30岁的马乐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
  按照博时基金的规定,作为基金经理的马乐,有权在投委会许可范围内自主选取交易标的股票,决定交易时点和数量,因此也知悉博时精选交易标的股票的非公开信息。
  而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的短短26个月内,马乐利用职务便利,操作其控制的“严某某”等3个个人A股账户先于、同期于或稍晚于博时精选交易股票合计76只,累计交易金额10.5亿余元,盈利1800余万元。
  从目前来看,“马乐案”是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公布实施以来,涉嫌从事“老鼠仓”交易时间最长、涉及股票数量最多、交易金额最大和盈利金额最多的一宗。
  此前披露的查处案例中,从事“老鼠仓”交易时间最长的为许春茂案,共14个月,最短的为李旭利案,不足4个月;交易金额和盈利金额最多的均为李旭利案,分别为1亿余元和1071万余元;涉嫌“老鼠仓”交易股票数量最多的是许春茂案,共68只。马乐案则全面刷新了“纪录”,是截至目前资本市场中已被查处的最大“硕鼠”。

  监控系统发现线索,抽丝剥茧锁定“幕后人”

  与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相比较,“老鼠仓”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稽查人员介绍,与以前查处的案件有所不同,马乐案的线索不是来自于举报,而是上交所的监控系统。
  2013年4月1日,上交所的监控系统显示,“严某某”等3个个人A股账户与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交易股票存在很高的趋同性,共涉及股票29只。马乐案因之浮出水面,但案件调查依然困难重重。
  此案的最大挑战在于,马乐一直保持着极强的反侦查意识,手法非常隐蔽。在证监会稽查局的指导协调下,调查组抽丝剥茧,缜密取证,逐步固化证据。
  正在此时,案件查办突发变故—得知监管部门正了解其情况,马乐如惊弓之鸟,擅自离岗出境,通过香港飞往美国。
  确认当事人已出境后,调查组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赶赴马乐住所,积极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调查人员与马乐配偶一起,多次与马乐越洋通话,详细介绍政策和已查处的案例,促使其放弃侥幸心理。整个说服工作合计长达近20个小时。
  在多方努力下,马乐于2013年6月1日主动返回国内,接受稽查部门的调查,交出护照,并在行政调查结束时向公安机关自首。

  “老鼠仓”涉案人员呈现专业化、年轻化

  据介绍,来自农村的马乐平时生活较为简朴,而他担任基金经理后年薪在200万元左右。本案中,马乐几乎很少从涉案账户中提取资金,究其原因,马乐本人坦陈,是因为涉案账户收益率过高,“不舍得”花其中的钱。
  从常理推断,基金经理收入丰厚,职业前景光明,本应当珍惜已有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为什么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呢?
  稽查人员分析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利益驱动。随着近年来基金行业的急速扩张,大批从业时间短、社会历练少的年轻人加入这个行业,他们聪明、勤奋、富有激情,但同时也存在容易冲动、浮躁、对诱惑抵御能力弱等特点,个别人想走捷径,不惜牺牲职业道德甚至人生前途来换取一夜暴富。
  在多起案件中,涉案人员都清楚地知悉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但面对利益诱惑,一方面是想尽办法规避,自以为能天衣无缝,瞒天过海,认为自己不会这么“倒霉”;另一方面认为监管部门不会动真格,从而肆无忌惮,一步步走向深渊。
  通过对近年来已查处“老鼠仓”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老鼠仓”案件涉案人员有专业化、年轻化的显著特点,且作案手法日趋隐蔽,调查难度也随之倍增。本案中,马乐在规避监控和调查方面几乎做到了极致。

  摧毁“老鼠仓”生存土壤

  2013年8月21日,马乐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资本市场和社会大众对包括“老鼠仓”在内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容忍度也越来越低,但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层出不穷,仅仅依靠事后的打击和查处还远远不够。对于基金从业人员从事“老鼠仓”行为仍应防控为先,防查结合。同时,还要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能力,进一步加大对“老鼠仓”的打击力度,尽可能地摧毁其生存土壤,降低发案几率。
  据介绍,证监会一直在加大对包括“老鼠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在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办力度。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坚决查处各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不断强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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