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收藏的古生物化石须在2013年底前申报登记
2011-11-04   作者:李美娟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近年来,我国古生物化石非法出境、违法交易现象屡禁不止,保护工作受到诸多因素的挑战。为此,我国将加强登记建档这一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收藏单位和个人都须将目前收藏的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在2013年底之前,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登记建档,领取统一印制的“收藏证”。
  记者从正在南昌召开的全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底以后各收藏单位发掘和流转的国家重点保护化石,由收藏单位到当地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申报登记建档或作变更登记。个人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在规定的时限内登记,视为合法收藏。各收藏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登记建档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不再受理其发掘和进出境的申请。
  为加强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国土资源部将依据古生物化石的产出、分布情况,认定国家级化石产地或地方级化石产地。对于国家级产地,国土资源部将从保护项目、保护经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游资转战收藏市场:一版邮票半年暴涨近50万 2011-11-03
· Wedgwood 全新奢华收藏系列 2011-11-02
· 书画收藏天价频现 避险为先 2011-11-01
· 老银器收藏引关注 专家支招鉴别 2011-11-01
· 人民币收藏市场跳水 最大降幅35% 2011-10-31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周继坚:别让“陆地思维”毁了渤海湾·[思想]钮文新:紧缩货币“弊端”凸显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